經文:民數記32:28-42
主題:領袖處事的智慧。
1>協議內容公開化。
當摩西與呂便、迦得這兩支派的人,私底下商討完協議之後,便將協議內容拿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眾支派的族長的面前公開宣佈。這樣,才能免於私相授受之議,尤其,這些領袖們可以作為見證人。
2>公開宣示並確認。
當摩西將協議內容拿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眾支派的族長的面前公開宣佈之後,呂便、迦得這兩支派的人,同樣在公開場合,在見證人面前,再次宣示並確認。他們公開宣示:耶和華怎樣吩咐僕人,僕人就怎樣行。 我們要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過去,進入迦南地,只是約旦河這邊、我們所得為業之地仍歸我們。
3>摩西應允給土地。
當呂便、迦得這兩支派的人,在公開場合,在見證人面前,宣示並確認之後,摩西便應允將約旦和以東的土地分給他們。這件事,至此終於告一段落。
a.迦 得:分得八座城。(v34-36)
底本、亞他錄、亞羅珥、 亞他錄‧朔反、雅謝、約比哈、 伯‧寧拉、伯‧哈蘭
b.呂 便:分得六座城。(v37-38)
希實本、以利亞利、基列亭、 尼波、巴力‧免、西比瑪
c.瑪拿西:分得三座城。(v39-42)
瑪拿西的兒子瑪吉,他的子孫往基列去,佔了那地,趕出那裏的亞摩利人。
瑪拿西的子孫睚珥去佔了基列的村莊,就稱這些村莊為哈倭特‧睚珥。
瑪拿西的另一後裔挪巴去佔了基納和基納的鄉村,就按自己的名稱基納為挪巴。
後記:
有關呂便、迦得這兩支派,以及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分配到約旦河以東的土地這件事,實際上,並不是上帝當初的心意,而是一個妥協的結果。當初上帝所應許流奶與蜜之地,指的是約旦河以西的土地。
當然,這個結果,最後也是在上帝的同意之下才發生的。但是,後來,還是有後遺症產生。就是這二支派半的人,首先離開上帝去祭拜偶像(歷代志上五章廿五至廿六節)。還有,在以色列王比加年間,這兩支派半的人,首先被亞述王擄去(列王記下十五章廿九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