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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30左營教會主日禮拜

題目:不可濫上帝的名

聖經:出埃及記二十7;馬太福音五33~37

聖詩:391

信仰告白:上帝十條誡

*手按聖經,祈禱:主上帝,感謝祢賜給我們生命。主耶穌,感謝祢拯救使我們重生,懇求聖開啟我心眼,讓我們聖經的真理。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姐妹:大家平安!

今年,我們國家開始推行「國民法官」的制度。首批的國民法官已在新北地方法院選出10(6位正式、4位備位),他們宣誓就任,7/21就有首例宣判的案件

 

  國民法官的制度,簡言之,就是參考西方民主(法制)國家的陪審團制度所有陪審團都要宣誓,宣讀以下誓詞,天主教或基督教的宣誓誓詞:「本人○○○,謹對全能上帝宣誓,本人將根據本案之證據,作出符合事實之裁決。」這表示陪審員將履行應盡的義務,誠實而恰當地審理案件,並依據法律和證據做出真實的裁斷。

 

  早期黑白電影的時代,1957年美國有部經典電影《12怒漢》,劇情描寫一名在長大的少年被指控謀殺自己的父親。所有的證據都對他極為不利,法官沉重地對陪審團說:「這起案件已有一人死亡,另一人的生死掌握在你們手上。」然而,審議過程暴露出陪審團的弊病,個人主觀偏見的情況相當嚴重。12位陪審員中,唯有8號陪審員指出證詞矛盾,投票主張被告無罪,卻立即遭其他人嘲諷,引發了激烈的辯論

 

  最後,在這位8號陪審員鍥而不捨的努力下,找出所有反對被告有罪的證明,讓其他陪審員陸續改變觀點,後來皆投票同意這名少年「無罪」!

 

  弟兄姐妹,或許在《12怒漢》電影中的那位8號陪審員,就是敬畏上帝看重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宣誓,才讓他堅持公平正義到底!

 

  這也使我們知道,上帝是神聖公義、慈愛的神我們若是以「上帝的名」宣誓需要謹慎看待

 

  今天要與大家分享十誡誡:「不濫用上帝的名;以免受到上帝的懲罰。」這條誡命,起初是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後,上帝與以色列百姓立約,要遵守的誡命之一。

 

  這條誡命也是主耶穌要我們基督徒學習的因為主耶穌如此說:「不要以為我來的目的是要廢除摩西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來成全它們的真義。」(馬太福音五17)並且,主耶穌告訴我們:「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五37)

 

  我們可以看到當主耶穌傳講天國福音時,祂深知人的口舌會影響全世界、所說的話常帶給別人是幸福或不幸,包括人有時也濫用上帝的名說不好的話、做不好的事!

 

  弟兄姐妹,我們要從聖經中領受上帝給我們的教導:

第一 上帝看重我們與祂的立約關係

  我們所信靠的上帝,非常注重關係;所以上帝以「立約」來建立我們與祂的屬靈生命關係上帝也盼望我們在與祂的屬靈生命誓約中,行出榮神益人的見證我舉幾個例子,大家分享

1.洗禮:耶穌十字架的救恩赦我的罪我依靠上帝的名與神立約,從此要被聖靈充滿

,學習過聖潔的生活。

2.聖餐:每當領受代表耶穌犧牲生命救贖我們的餅與杯,就是自省時刻更是喚起自己

基督肢體,要有分享的生命。

3.聖職誓約:牧師、長執、同工就任的誓約,代表上帝交托的使命。

4.婚姻誓約:每對新人在上帝面前約,基督信仰建立家庭,倆人要彼此相愛陪伴照顧一輩子

 

  弟兄姐妹,上帝看重我們與祂的立約關係,祂也常常賜給我們每個人不同的額外恩典!

 

  有間教會在為一個特別的活動進行佈置,主責的姐妹因為其中有一位弟兄經驗不足而大發牢騷。等到這位主責的姐妹離開後,另一位同工對那位經驗較不足的弟兄說:「你別理她說什麼,她就是我們所說的,那種需要額外恩典的人!」言下之意代表著這個人不太好,需要上帝施恩特別憐憫赦免她的過錯!

 

  自此之後,這位弟兄每當與人發生衝突時,他就會給對方貼上這個標籤:「唉!又遇到需要額外恩典的人了!」

 

  多年後,這位姐妹蒙主恩召了,牧師在告別禮拜的證道中,提及這位姐妹如何在幕後殷勤服事上帝,並且樂善好施。這時候,這位弟兄感到十分羞愧,他在心中祈求上帝饒恕自己過去對她和其他人貼標籤、他們還說過他們的閒話其實他更需要上帝的額外恩典!

 

  以弗所書二8記載:「你們是靠上帝的恩典、憑信心而得救的,這不是出於你們自己的行為,而是上帝的恩賜。」

 

  弟兄姐妹,當我們不斷地順服上帝時,聖靈就會在我們身上動工,改變我們的個性,使我們能彰顯上帝的名。上帝看重我們與祂的立約關係,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上帝額外的恩典,因為上帝的恩夠我們用,阿們!

 

第二 神聖.公義.慈愛的上帝,期望我們過聖潔的信仰生活

  不可濫用上帝的名」。聖經所說的『濫用』,是指:「以非正當的名義、手段作藉口,達到個人的私慾。」例如,與鄰居爭吵後,用上帝的名詛咒鄰人;有了貪戀的心,藉上帝的名祈求,希望貪戀的想法能夠實現;或是藉用上帝的名,做假證來陷害別人,像列王紀上二十一章所記載有關於「拿伯葡萄園」的故事。

  

  當時,北以色列的亞哈王看到王宮附近有個葡萄園,很喜歡、極為心動想要納為己有。他就向葡萄園的主人拿伯表示,要用公道價錢買他的葡萄園或用更好的葡萄園跟他換;但是,拿伯說這是上帝所賜的祖產,不賣也不換!

 

  亞哈王回宮後,王后耶洗別提到此事。依據聖經的記載,壞心的耶洗別王后出一個毒計,害死拿伯,強佔了他的葡萄園。耶洗別的詭計如此進行:她寫信、名、蓋上王的印,接著用王的名義,將這信分送當地貴族、有名望的長老。

  這封信裡,要貴族與長老們召集全城百姓禁食一天,請拿伯坐上高位,王要封立他當高官。實際上,惡毒的耶洗別安排個流氓做假控告拿伯咒罵上帝和王,依律可將他拖出城外,用石頭死!

 

  就這樣,耶洗別藉用「上帝的名」做假證陷害的毒計,害死拿伯的生命,亞哈王趁機霸佔了拿伯的葡萄園。後來,這對惡毒的王與后,上帝給他們夫妻極為悲慘的懲罰!

 

  弟兄姐妹十誡的第三誡「不可濫用上帝的名」,教導我們:「若要用上帝的名立誓、說話行事,就必須依照事實而論,不可有貪欲的動機想法以及造假的行為。」所以,一個心中有上帝的人,他會被主的愛所充滿,聖靈會幫助他愈來愈有自省的能力,隨時注意自己心思意念、言行舉止,符合聖經的教導!

 

特別是,當惡來臨時,魔鬼會藉由一些新的刺激、慾望來引誘試探你,那時,更要在一秒之間靜下心,告訴自己:「聖經教導我,上帝是神聖、公義、慈愛的神,祂期望我過聖潔的信仰生活。」

 

  現在我們一起宣讀『上帝十條誡』,成為我們的信仰告白。

第一誡: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也不可仿造天上、地上,或地底下水裡的任何形向任何偶像跪拜,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    明。恨惡我的人,我要懲罰他們,甚至到三、四代的子孫。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子孫。

第三誡: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

第四誡:要謹守安息日為聖日。你有六天可以工作;第七天是分別歸我的安息日。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僕、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我上主在六天裡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萬物,但在第七天休息。因此,我上主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誡:要孝敬父母,好使你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

第六誡:不可殺人。

第七誡:不可姦淫。

第八誡:不可偷竊。

第九誡: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第十誡: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愛別人的妻子、奴、牛驢,或其他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