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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5左營教會主日禮拜

題目:大樑木與小木屑

聖經:福音1~5,約翰福音五41~44

聖詩:195

*手按聖經,祈禱:主上帝,感謝祢賜給我們生命。主耶穌,感謝祢拯救我們使我們重生。懇求聖靈開啟我心眼,讓我得著聖經的真理。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姐妹:大家平安!

  今天我們所看的第一處經文—馬太福音七1~5,許多的聖經版本中都有在經文前加一個小標題:「要論斷人,不評斷別人。」當我們在讀聖經時,有了這種小標題,會幫助我們更方便理解

 

  在這記載主耶穌很清楚告訴我們,為什麼不能論斷別人?主說:「因為你們怎樣評斷人,上帝也要照樣審斷你們。」(馬太福音2

  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的新約教授巴克萊牧師,對於這段經文提出不能論斷別人的三大原因:

1.我們決不可能知道全部的事實,或人的全部

2.任何人的判斷,幾乎不可能達到精確無私的地步。

3.最大理由是,主耶穌沒有人有足夠的良善審判他人。

 

  在第二處經文—約翰福音五41~44裡,主耶穌說這段話之前,祂在安息日醫好了一位已經長達38年行動不便的人。然而,猶太領袖卻指責那人在安息日拿著褥子行走,不合宗教律法的規定,他們更指責耶穌破壞安息日的戒律。

 

  面對這樣毫無道理的指責,主耶穌對他們說:「我的權柄是上帝親自給予的,我所行的一切都不是為要得人的稱讚,而是出於愛,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反觀,你們這些信上帝的猶太人,到底有沒有愛上帝的心?為什麼喜愛別人給你們的讚,勝過得著上帝的喜悅呢

 

  弟兄姐妹,這二處經文為我們每個人的信仰生活,帶來很好的教導與學習:

第一 活出愛上帝、愛人的心腸

  在我讀神學院時,有一門課叫做《教會實務經驗》。這門課會邀請一些牧會很久的資深牧師,分享及傳承牧會經驗。有一位牧師我已忘記他的名字了,但還記得牧師醒學生將來成為牧者時:「人的話少聽一點,牧會生活就會快樂一點!」

 

  不過,身為教會的牧師,怎麼能夠不去聆聽弟兄姐妹的話?所以正確來說應是這樣「不論是牧師或長執、弟兄姐妹,我們多數的話是要出於關心與正向的建議,將上帝的愛,回應在生活中、實踐在教會合一的事奉當中。」

 

  約翰福音第五章記載,主耶穌在安息日醫好了一位已經癱瘓38年的人。但,主耶穌被猶太人領袖扣上侮辱上帝的大帽子。指責祂破壞安息日的戒律,把自己當做跟上帝平等。

  弟兄姐妹,主耶穌在乎他們說的話嗎?祂在乎!不過,祂在乎的不是人的稱讚或指責,祂在乎的是:「我成就上帝旨意了嗎?」(約翰福音五30

  

  其實,猶太拉比在妥拉(摩西五經)中制定了613條誡律。這些誡律裡有248條是正面的命令,也就是「你們要做」;另外有365條則是反面的命令,即「你們不可做」。

 

  拉比將這613條的誡律,依據其重要性分門別類。雖然每條誡律皆區分為重要或輕微。但,拉比們強調每條誡律都互相牽連,必須嚴肅以對,尤其法利賽人更是嚴謹!

 

  可惜的是,法利賽人嚴謹過頭了,已經失去摩西律法最初所強調「愛上帝、愛人」的精神。(申七5、利十九18),而這也是主耶穌在安息日醫治那位癱瘓38年的人之用意,主耶穌教導我們:「要活出愛上帝與愛人的心腸。」

 

第二 把別人的過失留給上帝

  約翰福音八1~11記載了被人當場抓到正在行淫的婦人的故事。按舊約的律法,行淫之人是要被石頭打死的,因此眾人把這女人帶到主耶穌面前,然而與她行淫的男人卻沒有被一同帶來,顯示文士和法利賽人背後的動機是想試探主耶穌該如何處置?!

 

   這個女人當場被人抓姦在床是多麼羞愧,除了害怕罪被顯明之外,這些定罪的人,想必不會柔和的對待她。也許是直接將她一把抓起,連衣物也沒機會讓她穿上,在前往去見耶穌的路程時,想必是衣衫不整、頭髮繚亂的狀態。

 

  這群抓她的目的,就是要羞辱她,因在定罪之人的眼中,罪是可惡的,人的尊嚴在罪人的身上是可被糟蹋的。

  多數人看到那段經文,一般皆多會站在婦人的角度憐憫她,因為法利賽人一向是被人討厭的。但我們想想,當我們看到朋友的婚姻裡出現小三時,我們是否會憐憫她?  我們肯定認為這女人是不可取的,是破壞別人婚姻,是罪該萬死的。

   

經文中,當眾人喧囂指謫女人的惡行時,主耶穌的反應卻是安靜無聲,蹲在地上做著奇怪的事-用手指畫字。

  作者約翰沒有交代耶穌為什麼這麼做,也沒有說明耶穌到底在寫些什麼?約翰只描述了一個令人不解的「安靜」。或許耶穌邊寫字的時候,邊詢問天父該如何回應;或是耶穌只是刻意保持這樣的安靜,不願與那些人同流合污。

  

後來,耶穌說出了一句發人深省的話:「你們當中有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八7b) 

這是一句非常有智慧的回應。誰敢當第一個站出來拿石頭的人,向眾人宣示自己從未犯過罪呢?眾人的散去,或許不是因為看見自己是有罪的,只是沒有人敢承認自己是完全無罪的吧!最後,主耶穌對那行淫的婦人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八11)

 

   我們來想像一下,那位婦人羞愧、不知所措看著發生的一切,她應該沒想到自己竟然能全然脫身?她應該沒有想到罪行被顯露,竟然能沒事、平靜的回家!她是否認識主耶穌?知道祂是上帝的兒子?知道祂有權柄赦免人的罪?或許日後她才會真知道、明瞭!

 

  重要的是,主耶穌讓那群喧囂指謫、要評斷別人有罪的眾人明白:你們要靜下心面對自己生命的真象;重要的是,主耶穌讓那位犯錯的婦人能夠死裡脫身,有機會重新活出生命的價值!

 

  馬太福音七5記載:「你這偽善的人,先把自己眼中的大樑移去,才能看得清楚怎樣把弟兄眼中的木屑挑出來。」

 

  弟兄姐妹,主耶穌祂是怎麼說的呢?祂說不要用偽善(假好)態,忽略自己有如大樑木的惡,盡挑別人如同小木屑的過失,加以批評論斷、定別人的罪

 

  一對都是再婚的夫妻,妻子有一個女兒。這個女兒與人難以相處,一點也不給人有好臉色,繼父對她更毫無辦法。後來她的母親生病了,想不到她整個人有了大的轉變,如同一位貼心的護士,無微不至地照母親、體貼繼父,她的表現讓許多人做夢都想不到!

  這個故事啟示我們,一個人在這個環境中也許不可愛、又粗魯。但是在另一種環境之下,這個人可能活力充沛、溫和好相處。

 

  弟兄姐妹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評斷別人。所以我們需要:「把別人的過失留給上帝,讓別人有機會再活出榮神益人的生命價值!」

 

  我在上個月的耕心週刊裡看到位姐妹的見證,文中她敍述中國古代四大名琴之一焦尾琴的故事。中國東漢末年有一位文學家蔡邕,某天路過一戶人家正在燒柴做飯,他一聽這柴在火中爆裂的聲音,知道這是製琴的好木材。於是就拜託這戶人家抽出那已經燒焦的木材給他,然後請製琴的師傅製作了把琴。果然如他所料,這把琴彈出的音色非常美妙,也因為這把琴的尾部燒焦,後人就把這琴取名為「焦尾琴」。

 

  羅馬書八28記載:「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寫見證的這位姐妹,她體會到上帝要他們全家人陪伴大哥走過那段癌的人生路,感受上帝豐盛的慈愛。她描述自己的大哥一生雖受癌症所苦,卻依然在教會中殷勤地為主做工,如同焦尾琴那般發出悠揚感人的音樂。

 

  弟兄姐妹,只有上帝才是完全的神,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各自有不完全的地方。然而我們可以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著益處、得著祝福!

 

  所以,在事奉上帝、互相服事的教會生活中,我們應該努力學習主耶穌教導我們的信仰功課:

1.不要只看別人如小木屑般的過失,而不理會自己在思想、行為上,有無如大樑木的惡!

2.活出愛神與愛人的心腸,把別人的過失留給上帝,讓別人有機會再活出榮神益人的生命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