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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赦罪醫治的權柄   聖詩:234 394

聖經:馬太福音9:1-8    啟應:第 六 篇

9:1耶穌上船,渡過了湖,回到他自己的城。9:2有人抬著一個躺在床上的癱瘓病人到他面前來。耶穌看出他們的信心,就對癱瘓病人說:「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蒙赦免了!」9:3有幾個經學教師心裏想:「這個人說了狂妄的話!」9:4耶穌知道他們在想些甚麼,就問:「你們為甚麼懷著邪惡的念頭呢?9:5對這個人說『你的罪蒙赦免』容易,或是說『起來走』容易呢?9:6我要向你們證明,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於是他對癱瘓病人說:「起來,拿起你

的床,回家去吧!」9:7那個人就起來,回家去了。9:8看見的人都驚奇害怕;他們頌讚上帝,因為他把這樣的權賜給人。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上個禮拜的講道,雖然重點是在強調信心,就是強調那位羅馬軍官(百夫長)對主耶穌的信心。但是在經文或信息當中,也同時提到有關「權柄」的問題。例如,當主耶穌回應軍官的請求,答應前去軍官家裏,醫治他僕人的病之後,軍官立刻對主耶穌說:主啊!你親自到舍下來,我不敢當;只要你吩咐一聲,我的僕人就會好的。

 

就像在我上面,有指揮我的長官;在我下面,有受我指揮的兵士;我命令這個人去,他就去;命令那個人來,他就來;我對我的僕人說,做這件事,他就去做。以上,這位羅馬軍官所舉的例子,就是有關「行使權柄」非常典型的例子。因為擁有權柄,所以可以吩咐權柄下的人,去完成自己想要完成的事。

 

有關權柄這件事,我再以生活經驗來作補充說明。首先,因為法官擁有權柄,所以在法庭上,可以判定被告的罪狀是否成立,甚至可以決定被告的生死。其次,因為交通警察擁有權柄,所以在大馬路上,可以指揮交通,甚至可以針對違規者開立罰單。再來,因為指揮官擁有權柄,所以在戰場上,可以指揮整個軍隊的動向。

 

還有,因為不管公司行號,或各種公私立機構的單位主管擁有權柄,所以可以指示屬下的工作,甚至可以決定屬下的去留。以上這些,都是日常生活當中行使權柄的實例。因此,我們可以得知,我們每一個人,在每一天的生活當中,都脫離不了權柄。在此所謂脫離不了權柄,包括:行使權柄,以及對權柄的順服。

 

剛剛所讀這段經文所記載的事件,同樣跟「權柄」有關,就是主耶穌運用「赦罪和醫治」的權柄,治好了一個躺在床上癱瘓的病人。就是有一次,主耶穌從格拉森地區,搭船回到迦百農之後,有人抬著一個躺在床上癱瘓的病人到祂面前來。主耶穌看出他們的信心,就對癱瘓病人說: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蒙赦免了!

 

當時有幾個經學教師也在現場,當聽見主耶穌對那癱瘓的病人說「你的罪蒙赦免了」之後,深感不以為然,就在心裏想說:這個人竟然說這種狂妄的話!主耶穌因為知道他們心裏所想的,所以就質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懷著邪惡的念頭呢?接著又說:對這個人說『你的罪蒙赦免』比較容易呢?還是說『起來走』比較容易?最後又說:我要向你們證明,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於是,對那癱瘓病人說:起來,拿起你的床,回家去吧!那個人就起來,回家去了。現場凡是看見的人,都感到驚奇、害怕,同時頌讚上帝,因為祂把這樣的權柄賜給人。以上,就是這段經文所記載的內容。接下來,我要根據這段經文,跟大家分享幾點信息。

1>病得醫治的因素。

 

根據經文的描述,我們非常清楚的看見,這個癱瘓的病人,得到了主耶穌的醫治。那麼,我們要進一步想:到底有哪些因素,促成了這個醫治的事件?我們就從三個角色來作探討。這三個角色就是:癱瘓本人、抬他來的朋友、醫治他的主耶穌。

 

a.本人:(信心)

這個癱瘓的病人本身,對主耶穌深具信心。因為經文明明記載說,主耶穌看出他們的信心,就對癱瘓的病人說: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蒙赦免了!這裏特別提到:主耶穌看到他們的信心。所謂他們,當然也包括這個癱瘓的病人。因此,很顯然,這個癱瘓的病人,對主耶穌的信心,是促成病得醫治的因素之一。

 

b.朋友:(信心、愛心)

首先,是朋友對主耶穌的信心。誠如剛剛所說,主耶穌看出他們的信心。所謂他們,當然也包括抬著他來的朋友。因此,這幾個抬他來的朋友,一樣對主耶穌深具信心。

其次,是朋友的扶持。這個癱瘓的病人無法自行走路,但是因為朋友愛心的扶持,才有辦法來到主耶穌面前。因此,朋友對主耶穌的信心,以及朋友的愛心扶持,也是促成病得醫治的因素。

 

c.耶穌:(權柄、憐憫)

首先,主耶穌的權柄,也就是醫治的權柄。因為主耶穌是全能的神,所以擁有醫治各樣疾病的權柄。因為擁有醫治各樣疾病的權柄,所以才能醫治這種癱瘓的疾病。

其次,主耶穌憐憫這個人。如果主耶穌沒有憐憫他,就不會有這個醫治事件發生。但是因為主耶穌憐憫了他,所以才發生這個醫治事件。因此,主耶穌的權柄與憐憫,也是病得醫治的因素。

 

2>疾病與罪的關係。

 

我們都知道,一般來講,每一樣疾病,都有其病因。例如:感冒,要不是著涼,就是被傳染。胃病,要不是飲食不正常,就是情緒、壓力所造成。拉肚子,要不是吃壞東西,就是病毒感染。總而言之,每一種疾病,都有其原因。所以,當我們因病就醫時,醫生通常都不只看症狀,同時也會瞭解病因,然後再對症下藥。

 

但是根據聖經所記載,躺在床上,被人抬來主耶穌面前,這位癱瘓的病人,他的病因非常特別。因為聖經明明記載說,主耶穌先對他說: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蒙赦免了!然後,再對他說:起來,拿起你的床,回家去吧!結果,這人就這樣起來,回家去了。

 

一般來講,罹患癱瘓的,要不是去整脊、復健,就是開刀。但是,我們卻發現,當面對這個癱瘓的病人時,主耶穌都沒做這些動作,祂只宣告說:你的罪赦免了!結果這個人的病,竟然就得了醫治。所以,非常明確的事實就是,這個人所罹患癱瘓的病,是由罪所引起的。所以,當罪得赦免之後,病也就跟著得醫治。

 

透過這個事件,我們學到一樣功課,就是某些疾病,事實上並不是真病,而是因罪所引起的。因此,只要罪的問題解決了,病自然就不藥而癒的。我們都知道,主耶穌因為愛我們世人,所以來到這世上,祂不僅擔當了世人的罪,同時也除去了人間許多的疾苦。無論任何問題,祂都能夠解決;無論何種病痛,祂都可以醫治。

 

因此,當我們遇到病痛時,正確的態度,或者處置的程序,應該是這樣,就是:先行禱告,甚至作認罪禱告,求主施恩、憐憫、赦罪、潔淨、醫治。如果這個疾病,是因罪所引起的,加上主耶穌願意憐憫,往往經過禱告之後,便能得著醫治。但是,如果經禱告之後,病情依然沒有好轉。那麼,我們再行吃藥,或者看醫生。

 

3>看透內心的耶穌。

 

我們都知道,一般人在看人,大概都是看外表,也就是根據對方的表情、對方的動作、對方的話語,來判斷其內心世界。但是,當我們遇到善於隱藏,或者具有演戲天分的人時,就很容易被其表情、動作、話語所矇騙。明明內心裏恨你,恨到要將你給吞吃掉,但是表面上卻裝得那樣親和、那樣友善。所謂笑裏藏刀(笑面虎)就是這個意思。這種人的內心世界,我們不太容易看透。

 

    當然,有一種狀況,就是某些人,人生歷練比較豐富,或者靈裏比較敏感。所以,當他在看人時,比一般人看得透徹、看得精準。但是,看人再怎麼透徹、再怎麼精準,畢竟還是有一個限度,因為絕對無法百分之百,看透另外一個人,內心世界的全部,絕對沒有辦法!但是,主耶穌跟我們人不一樣,祂卻擁有這樣的能力。包括隱藏著,極細微的心思意念,祂都能看得透徹,絲毫不會漏失。

 

    剛剛所讀這段經文所記載的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因為當主耶穌因著他們的信心,對癱瘓的病人說了「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蒙赦免了!」這句話之後,現場有幾個經學教師,在心裏想說:這個人說了狂妄的話!主耶穌立刻知道他們心裏所想的,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懷著邪惡的念頭呢?證明主耶穌不僅看人的外貌,同時也更人的內心,就是看透了人的心思意念。

 

這件事,給予我們一個啟示,就是在人面前,我們或許還可以偽裝。但是,在主耶穌面前,我們絕對無法偽裝、絕對無法隱藏,連一絲絲也隱藏不了。在主耶穌面前,我們就像經過X光透視或掃瞄一樣,是全然透明的。因此,我們應該小心。有些人,在人面前偽裝慣了,來到主耶穌面前,也想耍同樣的伎倆,就是隱藏、偽裝,這是愚蠢的舉止。因此,我再強調一次:在人面前,或許還可以偽裝。但是,在主耶穌面前,絕對無法偽裝、絕對無法隱藏。

 

4>擁有赦罪的權柄。

 

剛剛一開始的分享,就是引言的部份,已經針對權柄的問題,舉例作了詳細的說明。所以,在這裏我就不再重複解釋。但是,我要針對「赦罪」這件事來作說明。首先,什麼叫作罪?聖經中所謂的罪,並不是一般所謂「燒殺擄掠、作奸犯科」等等這些違反社會秩序、抵觸國家法律的作為。聖經中所謂的罪,乃是指人的心思意念、言行舉止,偏離了上帝的旨意,或達不到上帝所設定的標準。

 

那麼,由於沒有任何一個人,心思意念、言行舉止,在一生當中,通通都不會犯錯,都能達到上帝所設定、所要求的標準。所以,以上帝的眼光來看,或就上帝的標準來論,世上每一個人,通通都是罪人,沒有一個是義人。使徒保羅也在羅馬書第三章第十節告訴我們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所以,我們世人通通都是罪人。

 

接下來,要談什麼叫作:罪得赦免!所謂罪得赦免的情境,就是:本來有罪的,卻被宣判為無罪。甚至本來被判死刑的,竟然改判無罪釋放。這就是所謂「罪得赦免」的情境!那麼,在這段經文當中,主耶穌因為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瘓的病人說: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蒙赦免了!主耶穌宣佈「那癱瘓病人的罪赦了」這件事,雖然引起了經學教師的質疑,並且在心裏暗中批評論斷。

 

但是,我們發現主耶穌並沒有收回祂對那癱瘓的病人所作赦罪的宣告。針對這赦罪宣告,主耶穌不僅沒有收回,甚至還當眾指出這些經學教師們,心中懷著邪惡的念頭。並且,進一步宣告說:我要向你們證明,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因此,我們可以非常肯定的得知,主耶穌確實擁有「上帝所賜」那「赦罪」的權柄。

 

    也因為主耶穌擁有赦罪的權柄,所以在上帝面前,我們所犯「心思意念、言行舉止,達不到上帝的標準」的罪,唯有主耶穌可以赦免,因為祂已經用自己的性命,來替贖了我們的罪。千萬記住!我們在上帝面前所犯的罪,不是靠行善、積功德,可以彌補、可以抵銷,絕對沒有辦法!唯有倚靠主耶穌,罪才可以得著赦免。

 

5>無知的經學教師。

 

誠如剛剛不斷重複提起的,就是當聽見主耶穌針對癱瘓的病人,所作出赦罪的宣告之後,現場有幾個經學教師,針對主耶穌的宣告,深感不以為然。雖然沒有公開反駁或出言攻擊,卻在心裏想說,這個人說了狂妄的話!然而,因為主耶穌看透他們的內心,知道他們在想些甚麼,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懷著邪惡的念頭呢?

 

我們都知道,當時的經學教師,是本身精通律法,並且專門教導律法的專業人士。尤其在當時社會,備受敬重的人物。但是,主耶穌竟然指責他們,心裏懷著邪惡的念頭。這樣的指責,對於那些經學教師來說,不僅嚴厲而已,甚至是不堪的。但是,主耶穌為什麼會這樣嚴厲的指責他們呢?其實是事出有因的。

 

因為這一群經學教師,從表面看起來,似乎是「飽覽經書、精通律法、職司教導、備受敬重」的有識之士。但是,根據他們對主耶穌的認知,以及主耶穌對他們的回應,顯示出這些人確實是有問題的。根據當時的情境我們可以發現,至少顯現兩個層面的問題。

 

首先,曲解律法真義。上帝頒佈律法,出發點是為了保護人,是出自對人的愛。但是,當時包括法利賽人,以及經學教師等這些人,都誤解了律法的真義。因為他們只執著在律法的字句、條文,卻忽略了律法背後那愛人的精神。所以,律法經過他們詮釋、執行之後,不但沒有使人幫助,反而常常成為束縛,甚至成為重擔。

 

其次,缺乏惻隱之心。看到自己的同胞罪得赦免,或病得醫治。照理說,應該是一件值得歡欣、鼓舞的事。但是我們卻發現,這些經學教師,根本不在乎這些。換句話說,面對骨肉同胞癱瘓得到醫治這件事,他們根本無動於衷。他們只在乎律法字句、條文是否守住,其他的事一概不管。顯示:這些人確實缺乏惻隱之心。

 

深盼當時那些經學教師的迷失,甚至是錯誤,能夠成為我們的殷鑑。以上,就是從這段經文當中,所領受的五點信息,我就分享到這裏。願上帝幫助我們,從祂的話語當中得著信心與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