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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信心與行為         聖詩:553 387

聖經:雅各書0214-26    啟應:第 卅三 篇


經文:2:14 我的弟兄姊妹們,如果有人說他有信心,卻不能用他的行為證明出來,有甚麼用處呢?那信心能救他嗎?2:15 你們當中有弟兄或姊妹沒得穿,沒得吃,2:16 你們卻對他說:「平安!平安!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而不供給他們所需要的,那有甚麼用呢?2:17 同樣,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2:18 但是,有人要說:「這個人有信心,那個人有行為。」我要回答:「你給我看那沒有行為的信心;我要用行為給你看我的信心。」2:19 你相信上帝只有一位,那很好!邪靈也這樣相信,而且非常怕他。2:20 愚蠢的人哪,你們要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無用的嗎?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是怎樣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呢?是由於他把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這一行為。2:22 可見,他的信心跟行為相輔並行,信心是藉著行為而達到完全的。2:23 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這話實現了;他稱為上帝的朋友。2:24 所以,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藉著行為,不僅僅是藉著信心。2:25 妓女喇合的情形也是一樣。她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由於行為;她接待猶太人的使者,又幫助他們從另一條路逃走。2:26 所以,正如身體沒有氣息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由於蒙召、受託參與總會事工,尤其在最近半年以來,陸續處理幾個機構的人事問題,心中有著不少的感慨。就是看到少數人,在獲得權位之後,緊抓不放的醜態。這些人,不僅在社會上有其專業、有其地位、有其名望。甚至在教會也位居要津。因此,讓我更深刻體會到,人確實非常軟弱。尤其,以此作為自己的借鏡。

 

    就在這樣的時空與心境之下,我們每天靈修默想的經文,又剛好編排到雅各書。尤其當雅各談到「信心與行為」這個主題時,更是深深的觸動了我的心。因此,雖然在五、六年前,曾經分享過這段經文。但是,由於即便相同的人,在不同時空裏,對同一段經文,仍然能有新的領受。何況經過這幾年來,我們當中的成員,也有許多的改變。所以,我還是決定針對這段經文,提出來跟大家分享。

 

話說,在新約聖經當中,有關書信這個部份,有「教牧」書信以及「普通」書信這兩種。羅馬書是屬於教牧書信,作者是使徒保羅。而雅各書則是屬於普通書信,作者是主耶穌的弟兄,也是十二個門徒之一的雅各。我們若稍加注意,將發現羅馬書跟雅各書這兩卷書信,或者保羅跟雅各這兩位作者,在神學觀點上面,有著非常明顯的差異,甚至是相互對立的。

 

因為保羅強調信心才是重要的。他強調:我們能夠蒙上帝稱為義,乃是因著信心,不是憑著行為。但是,雅各的主張剛好相反,就是強調行為才是不可或缺的。他說:沒有行為的信心,就是死的信心。談到這裏,或許有人會感到納悶,就是保羅跟雅各,雙方各執一詞。到底要聽誰的?是「信心」重要,還是「行為」重要?

 

沒錯!這兩個人的觀點,表面上看起來是相互矛盾、彼此衝突的。但是當我們分別瞭解這兩卷書信的寫作背景與受信對象後,就可以明白兩者的論點其實並不衝突。不僅不衝突,甚至是相輔相成的。因為首先,保羅所強調的信心,是針對那些還沒有認識耶穌的人說的,也就是強調:罪得赦免、蒙恩得救、與上帝和好,不是因為自己的行為,已經達到律法的要求,或具備得救的資格。

 

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人之所以能夠享有「罪得赦免、蒙恩得救,與上帝和好」的恩福,是因為上帝藉著祂的獨生聖子耶穌基督的替贖,為我們所開啟的一條活路。因此,我們只要以信心回應上帝,以信心相信耶穌,就可以得著這恩福。這就是保羅所謂的因信稱義。以上,就是保羅為什麼強調信心是那樣重要的理由。

 

其次,雅各所強調的行為,是針對那些「已經蒙恩得救,卻在生活上沒有好見證的基督徒」說的。雅各強調:當一個人,相信耶穌、罪得赦免、蒙恩得救之後,應該在各方面力求長進,就是聽從上帝的教訓、效法基督的榜樣。尤其在日常生活當中,一定活出愛與分享的生活。就像馬太福音第三章第八節所說「要結出果子來,來跟悔改的心相稱」一樣。因此,雅各才會那樣強調行為。

 

顯然,保羅跟雅各的教導,對象不同、情境不同、需要不同。因此,兩人所提出的教訓,不僅互不衝突,反而是「相輔相成」的。背景說完,再度回到剛剛所讀的經文。經文中雅各特別針對「行為」問題,提出非常清楚的教導。接下來,我就根據這段經文,提出幾點信息來跟大家分享:

 

1>毫無用處的信心。(v14-17

 

十四節到十七節,雅各說:我的弟兄姊妹們,如果有人說他有信心,卻不能用行為證明出來,這樣的信心有甚麼用處呢?這樣的信心,根本沒有用處。雅各接著舉例說:假設在你們當中,有弟兄或姊妹沒得穿,沒得吃,你們卻只會對他說:平安!平安!願你們穿得暖,願你們吃得飽!卻不供給他們所需要的,那有甚麼用呢?

 

這樣的信心,確實一點用處都沒有。雅各接著又說:同樣的道理,信心要是沒有行為。那麼,這樣的信心就是死的。根據雅各的教導,我們可以得知:空口無憑的信心,其實不是真正的信心;唯有能夠藉由行為來印證的信心,才是真正的信心。

 

正如雅各所說的,在日常生活當中,看見弟兄姊妹,有人有缺乏的,就是沒得吃、沒得穿的。如果我們只會空口說白話,告訴他們說:願你們平安!願上帝祝福你們!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沒有任何關懷行動,也就是不願意付出、不願意分享、不願意幫助。這樣的信心,一點用處都沒有。這樣的信心,就是所謂死的信心!

 

2>信心行為分不開。(v18

 

當雅各作完這樣的教導之後,他應該是在猜想,一定有人還是不明白,甚至不以為然。也就是認定「信心」與「行為」是互不相干的兩回事。所以,會主張兩者可以單獨存在。也就是可以說,這個人有信心,那個人有行為。針對這樣的主張,雅各完全不能接受,所以立刻提出反駁說:你給我看那「沒有行為」的信心;但是我要用「行為」給你看(或證明)我的信心。

 

雅各所謂你給我看那沒有行為的信心,就是表明:那種沒有行為的信心,其實是空洞的、虛假的、毫無作用、毫無意義的。另外,我要藉著我的行為,讓你看見我的信心。表示:能夠藉著行為來印證的信心,才是真實的、才是有意義的。也唯有能夠藉著行為來印證的信心,才是真正能夠產生作用的信心。因此,我們千萬要記得,信心與行為,絕對無法切割,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3>如同魔鬼的信心。(v19

 

接著,雅各針對「沒有行為的信心」作了一個「令人感到驚訝」的比喻。也就是說:這樣的信心,跟「邪靈或魔鬼對上帝的信心」是沒有兩樣的。他說:你相信上帝只有一位,那很好!邪靈也這樣相信,而且非常怕祂。意思就是說:不是只有你認識上帝、相信上帝而已,就連魔鬼也一樣認識上帝、相信上帝。

 

而且,魔鬼不僅認識上帝、相信上帝而已,因為牠們對上帝的權柄與能力,有非常深入的瞭解,所以甚至還非常懼怕上帝。但是問題出在對於魔鬼來說,上帝,牠們認識歸認識,相信歸相信、懼怕歸懼怕,不但沒有照著上帝旨意而行,卻反過來抵擋上帝。因此,雅各表示:自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也就是雖然相信了,卻沒有照祂的旨意而行。那樣的信心,跟魔鬼的信心根本並沒有兩樣。

 

    被形容為「跟魔鬼的信心沒有兩樣」是多麼令人感到驚訝,甚至感到不堪的事。因此,我們一定要儆醒,一定要藉著好行為來彰顯、印證,我們對上帝的信心,不是虛空的,乃是真實的。

 

4>行為印證的信心。(v20-26

 

    當雅各說完「信心」與「行為」這兩者絕對不能分開,同時將沒有行為的信心,形容為「與魔鬼的信心無異」之後。緊接著,根據舊約聖經,提出兩個有關信心的例子。就是「亞伯拉罕」與「喇合」這兩個人,來證明真正的信心,需要有行為作印證。

 

a.亞伯拉罕的信心,(v20-24

 

根據創世記二十二章的記載,上帝為了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吩咐他將一百歲時才生下來,視同心頭肉的兒子以撒,帶到摩利亞的山上,當作祭物獻給上帝。當接到上帝的指示之後,相信亞伯拉罕絕對是百般的不捨。但是,他竟然完全順服上帝的指示而行。結果,當他在摩利亞山上的祭壇處,預備將以撒宰殺時,上帝制止,並以羔羊替代。在這個試驗中,亞伯拉罕順利的通過了考驗。

 

    透過這個事件,證明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是堅定的、是真實的、是經得起考驗的。發生在摩利亞山上這個事件,是出自亞伯拉罕信心的舉動,也是對上帝堅定信心的行為。由此可知,信心與行為缺一不可,兩者應該並存。

 

不僅如此,信心甚至需要藉由行為來印證,才能達到完全的地步。弟兄姊妹們!請大家想想看:自己對上帝的信心如何?從亞伯拉罕的身上,我們學習到什麼樣的功課?求上帝施恩幫助我們!盼望亞伯拉罕的信心,能夠成為我們的榜樣!

 

b.妓女喇合的信心。(v25-26

 

接著,雅各又以妓女喇合為例,來談論「信心與行為」的問題。雅各同樣說:喇合得以被上帝稱為義(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由於她的行為。有關喇合的事件,是記載在舊約聖經約書亞記當中。根據約書亞記第二章的記載,當約書亞接替摩西的職份,帶領以色列百姓,準備進入迦南地之前,首先差派兩個探子前去探個虛實。

 

當這兩個探子,去到耶利哥城時,引起城裏的注意,並且派人前來追捕。當時在耶利哥城裏,有一個妓女名叫喇合,她雖屬外邦的女子,卻因為對以色列人所事奉的上帝,充滿著無比的信心。因此,不僅接待了約書亞所差派這兩個探子,並且幫助他們從另一條路逃走,以免被城裏的人追捕到。藉著這樣的作為(冒險的行為),證明妓女喇合,對以色列人所事奉這位上帝,充滿著無比的信心。這種帶著「冒險,甚至冒命」行為的信心,就是經過考驗的信心。

 

當這兩個例子說完之後,雅各最後再針對「信心與行為」的問題,作了一個結論。他說:正如身體沒有氣息是死的一樣,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切記: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就是死的!連一個外邦的女子喇合,都能夠藉著實際行動,來證明她對以色列的上帝,擁有那麼大的信心。何況是我們?當然不能輸給喇合。

 

最後,我要說:信心不是光在禮拜堂裏談,在我們生活周遭,隨時都應該談信心,隨時都應該活出信心,隨時都應該印證信心。    願上帝施恩幫助我們,藉著今天的經文與信息,再一次得著啟發。讓我們真正能夠藉著行為或舉動,來印證我們的信心是真實的,是能夠發生作用、能夠產生力量的。是活的信心,不是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