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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以弗所書05:01-14
主題:1.新生命與新生活(二)
            2.當像光明的子女。
 
5: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5: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5: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5: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5:5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5: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5: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5: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5: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5: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5: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5: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5: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5: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1>效法上帝的完全。(v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v1)
       在上一段經文當中,保羅談到:基督徒應該學像「上帝赦免我們」一樣彼此饒恕。接下來,又勸勉我們要效法上帝,也就是言行舉止,都要以上帝為榜樣,因為我們都是上帝所愛的兒女。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也曾經提到: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又說: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加福音6:36)因此,凡重生得救(擁有基督生命)的基督徒,都應該效法上帝的完全。
 
2>學基督犧牲的愛。(v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v2)
       因為上帝對世人的愛,非常具體的顯明在耶穌基督所背負的十字架上。因此,我們如果要效法上帝,最重要的就是要效法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己的愛。尤其,耶穌基督這種捨己的愛,就像「舊約時代在上帝面前,獻上馨香的祭」一樣,是上帝所喜悅的。
 
3>合乎聖徒的體統。(v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v3)
       學生有學生的規矩,軍人有軍人的紀律,父母有父母的風範,兒女有兒女的本份,這樣的社會才有倫理、才有紀律、才成體統。同樣的道理,身為上帝的兒女,也應該有上帝兒女應有的表現,這樣才能與所蒙的恩相稱。也就是淫亂、污穢、貪婪等這些事,不僅不能作,甚至連提都不可以,這樣才合乎聖徒的體統。
 
4>污穢言語應禁絕。(v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v4)
       淫亂、猥褻、下流的話語,在當今的世代,多數人已經習以為常,甚至有人還樂此不疲,甚至錯將肉麻當有趣。然而,保羅卻提醒我們:這些污穢、下流的話語,對基督徒而言,都是非常不合宜的。因為這些污穢、下流的話語,無法反應上帝在我們身上「聖潔」的形像。正如雅各所說:泉源從一個眼裏,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雅各書3:11)同樣的道理,同一個口,怎能一邊說出污穢、下流的言語,一邊又讚美、歌頌上帝呢?
 
5>與神國無份的罪。(v5)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v5)
       保羅談到不能承受上帝國的三項罪行,就是淫亂、污穢、貪心。淫亂和污穢是異教的惡俗,與上帝的旨意相違,這種行為當然無法承受上帝的國,亦即不能稱為上帝國的子民。
       此外,保羅特別指出:凡貪心的,就跟拜偶像一樣。這是非常嚴重的警告!顯然,貪心不是小罪,而是與「背逆上帝」的罪同等。因為凡貪心的,心中就不再讓上帝居首位,而是讓金錢、財物居首位。
       主耶穌曾經說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馬太福音6:24)保羅也說過: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所以貪心、貪財的人,無法承受上帝的國,亦即是不能稱為上帝國的子民。
 
6>逃避上帝的憤怒。(v6-7)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v6-7)
       針對以上所敘述的各種罪行,我們應該力求避免。尤其,針對「竭力宣揚如此華而不實,或空口說白話」的人,應該避免與他們同夥,以免共同承擔他們所犯的罪行,而承受上帝的義怒。
   總而言之,上帝的兒女,不僅要離棄惡行,也要遠離惡人,這樣才能避免因上帝的義怒所引發的審判。
 
7>當像光明的子女。(v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v8)
       保羅形容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在未認識耶穌基督之前,生命狀況是暗昧的。然而,當認識耶穌基督之後,因為耶穌基督就是光,所以在耶穌基督裏,生命狀況即變為光明。因此,強調基督徒行事為人,就應當像光明的子女一樣。
 a.從前是暗昧的:生命本質黑暗,言行舉止也黑暗。
 b.如今是光明的:耶穌基督是世界的光,跟隨祂的人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生命之光。
 
8>光明所結的果子。(v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v9)
       保羅談到:當我們認識耶穌基督之後,在耶穌基督裏,便成為光明的子女。所謂「光明的子女」是對生命狀況的形容,外顯出來就是以「良善、公義、誠實」為果子。
a.良善:沒有不好。不僅指事的性質,更指人的態度。強調仁愛與寬容,並樂於助人的精神。
b.公義:沒有不合理。公平正直、無可指摘,強調尊重上帝與人的權利,將之歸與該得者。
c.誠實:沒有虛假。言而有信、心地誠摯,這也是上帝屬性的彰顯。
 
9>察驗神喜悅的事。(v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v10)
   「察驗」就是分辨、鑑別的意思。蒙上帝揀選、為上帝所愛的子女,必須察驗父上帝的心意,並照著父上帝所喜悅的去行。若以今天的情境來說,就是要好好研讀、默想聖經,以利明白上帝的心意。尤其要細心察驗主耶穌所說的話,以及所做的事,然後照著去實踐。
 
10>以光明顯出黑暗。(v11-13)
       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v11-13)
       那些行在黑暗、不能見光、私下隱藏,不正當的事,基督徒絕對不能參與。不僅不能參與,甚至要責備那些行暗昧之事的人。因為那些暗昧的事,是令人感到可恥的。
       保羅勸勉基督徒,要發揮「光」的功能,一方面藉著光明的行事,將暗昧的事顯露出來;另一方面藉著口頭的責備,將暗昧之事,以及行暗昧之事的人揭露出來。
 
11>光明子女不沈睡。(v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v14)
       保羅提醒以弗所教會中,那些靈性沈睡、有名無實的基督徒,要從沈睡死寂中甦醒過來,以便得著耶穌基督的光照與能力。因為他們行事為人,不像光明的子女,沒有上帝兒女的生命,所以保羅大聲疾呼,喚醒他們:勿再沈睡、勿再自欺,靈性趕快復甦過來。
 
思想:
1>在我的生涯中,有誰曾是我傾心、效法的對象?家中的長輩?社會上擁有某種成就的人?我是否曾經想過要效法上帝?效法祂的慈愛、公義、信實、聖潔---?
2>我是否謹守聖經教訓,不僅離棄惡行,也遠離惡人。同時,心思意念、行事為人,都像光明的子女。而且,結出良善、公義、誠實---就是光明的子女所該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