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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06:24-07:10
主題:1>至聖的祭物。
           2>均等的分配。
 
贖罪祭的條例
6:24 上主吩咐摩西6:25 把贖罪祭的條例頒佈給亞倫和他子孫。要在祭壇北邊,就是殺燒化祭祭牲的地方,殺贖罪祭的祭牲。這是至聖的祭物。6:26 主持祭禮的祭司要在神聖的場所,在上主聖幕的院子裏,吃這祭牲。6:27 其他的人或任何東西跟這祭牲接觸都會受到神聖威力的傷害。由布料做的任何東西如果沾到祭牲的血,一定要在神聖的場所洗滌。6:28 煮這種祭肉的瓦鍋必須要摔破,銅鍋要擦淨,用水沖洗。6:29 祭司家屬中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這種祭肉;這是至聖的。6:30 但是,祭牲的血若被帶進上主的聖幕,為了要在聖所行贖罪的禮儀,這祭牲的肉就不准吃,必須燒化。
贖過祭的條例
7:1 以下是贖過祭的條例;這是至聖的。7:2 要在祭壇北邊,就是殺燒化祭祭牲的地方,殺贖過祭的祭牲,把血灑在祭壇四周。7:3 全部脂肪,整條肥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肝最好的部分,都要放在祭壇上。7:4 併於上節7:5 祭司要在祭壇上向上主燒獻全部脂肪;這是贖過祭。7:6 祭司家屬中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這種祭肉,但是必須在神聖的場所吃,因為這是至聖的。7:7 有一個條例同時適用於贖罪祭和贖過祭:祭肉要歸主持贖罪禮的祭司。7:8 燒化祭祭牲的皮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7:9 素祭,無論是用爐烘的、用煎盤煎的,或用淺鍋烤的,都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7:10 但是生的素祭,無論是調和著油的或是乾的,都要歸給亞倫系所有的祭司;他們要平均分配這些祭物。
 
1>至聖的祭物之一---贖罪祭。(v24-30)
       因為贖罪祭的祭牲,被認定是至聖的,所以主持祭禮的祭司,要在神聖的場所吃,就是在上主聖幕的院子裏,吃這祭牲。
       凡是接觸這祭肉的,就要成為聖潔(現代中文譯:會受到神聖威力的傷害)。所以,必須用合宜的禮儀來處置它。另外,由布料做的任何東西,如果沾到祭牲的血,一定要在神聖的場所洗滌。還有,凡是煮這祭肉的器具,因為與祭肉接觸的緣故,都將成為聖(歸給上帝)。因此,祭肉瓦鍋必須摔破,銅鍋要擦淨,用水沖洗。
       最後,祭牲的血若帶進上主的聖幕,為了在聖所行贖罪禮儀,這祭牲的肉就不准吃,必須燒化。
 
2>至聖的祭物之二---贖愆祭。(v1-10)
       有關贖愆祭的禮儀,相較於第五章十四節,到第六章第七節的記載,這段經文有更詳細的描述。也就是在贖愆祭當中,屬於祭司的份,與贖罪祭是一樣的。就是除了應該歸給上帝的份之外,其餘部分都歸給祭司。
       另外,在本段經文當中,更進一步提到祭司應如何處理不同的供物。例如:燔祭所獻祭物的皮,是歸屬於祭司的。(v8)然而,烹熟的素祭,只歸主祭的祭司。(v9)而生的素祭,要由所有的祭司均分。(v10)
 
思想:
1>我要如何維持自己和共同體的聖潔?
2>上帝所給的資源,我要如何公平的分配給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