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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05:01-13
主題:人人能享赦罪之恩。
 
5:1 下列是獻贖罪祭的事例。如果有人被傳喚到法庭上作證而不肯把他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他就有罪,必須承擔罪責。5:2 如果有人無意中摸到禮儀上定為不潔淨的東西,例如野獸、家畜、爬蟲的屍體,他就不潔淨了;他一發覺自己所做的,就算有罪。5:3 如果有人無意中摸到任何出自人體的污穢東西,無論那是甚麼,他就不潔淨了;他一發覺自己所做的,就算有罪。5:4 如果有人無意中隨便發誓,無論是好是壞,他一發覺他所做的,就算有罪。5:5 人有罪就必須認罪。5:6 他必須為賠償所犯的罪帶一隻母綿羊或母山羊,獻給上主作贖罪祭。祭司要為他的罪行贖罪禮。5:7 如果有人買不起一隻羊,他必須為賠償所犯的罪帶兩隻斑鳩或鴿子到上主面前,一隻作贖罪祭,另一隻作燒化祭。5:8 他要把鳥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先獻贖罪祭。他要扭斷鳥的脖子,但不可撕離牠的頭,5:9 然後把一些血灑在祭壇旁邊,剩下的都倒在祭壇的座上。這是贖罪祭。5:10 接著,他要依照條例獻上另一隻鳥作燒化祭。祭司要為這個人所犯的罪獻上贖罪祭,他就蒙赦免。5:11 如果有人買不起兩隻斑鳩或鴿子,他可以為自己所犯的罪獻上一公斤的細麵粉作贖罪祭,但不可加上橄欖油或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不是素祭。5:12 他要把細麵粉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拿一把麵粉,作為全部獻上的象徵,放在祭壇上燒,作火祭獻給上主。這是贖罪祭。5:13 祭司要為這個人所犯的罪獻上贖罪祭,他就蒙赦免。剩下的麵粉按素祭的條例歸給祭司。
 
1>必須獻祭的過犯。(v1-4)
       在這段經文當中,提到三種必須獻上贖罪祭的過犯。
a.作證不實。
       如果有人被傳喚到法庭上作證而不肯把他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他就有罪,必須承擔罪責。
b.觸及不潔。
       如果有人無意中摸到禮儀上定為不潔淨的東西,例如野獸、家畜、爬蟲的屍體,他就不潔淨了;他一發覺自己所做的,就算有罪。 如果有人無意中摸到任何出自人體的污穢東西,無論那是甚麼,他就不潔淨了;他一發覺自己所做的,就算有罪。
c.任意發誓。
        如果有人無意中隨便發誓,無論是好是壞,他一發覺他所做的,就算有罪。
 
2>祭獻供物的種類。(v5-13)
       平民犯罪,應該獻上母綿羊或或母山羊。如過經濟負擔不起,可以獻上兩隻斑鳩或鴿子。要是連斑鳩或鴿子都買不起,也可以用細麵粉來代替。
       這樣的規定,非常清楚,就是不讓供物,成為獻上贖罪祭的絆腳石。換句話說,這樣的規定,目的就是:無論貧賤富貴,任何人都能享有赦罪之恩。因為,上帝所喜愛的,其實不是供物,而是祂子民的心,就是真誠認罪悔改的心。
 
思想:
1>作證不實、觸及不潔、任意發誓,都必須獻上贖罪祭,這件事對我和提醒?
2>當我在犯罪時,都如何自處?如何面對上帝?如何面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