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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27:14-25
主題:處置產業的條例。
 
27:14 人獻房子給上主的時候,要由祭司按照房子的好壞估價,他估定多少就是多少。27:15 奉獻的人將來若想贖回那房子,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27:16 如果有人把所繼承的一部分土地獻給上主,要由祭司按照那份土地的播種量來估價,可撒二十公斤大麥種的土地值十塊銀子。27:17 如果他是禧年後立刻奉獻的,就要按照估定的價格付清。27:18 如果他是在禧年以後奉獻的,祭司要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減值。27:19 那人若想贖回那土地,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土地才歸給他。27:20 如果他不先向上主贖回那土地,就把土地轉賣給別人,他就失去了贖回那土地的權利。27:21 到了下一個禧年,那土地要成為上主永久的產業,歸屬祭司。27:22 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27:23 要由祭司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他必須當天付出價錢,錢要歸上主。27:24 到了禧年,土地要歸還原主或他的後代。27:25 所有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規定的標準。
 
1>贖回土地的條例。(v14-15)
       人獻房子給上主的時候,要由祭司按照房子的好壞估價,他估定多少就是多少。 奉獻的人將來若想贖回那房子,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
 
2>贖回房屋的條例。(v16-25)
a.估價的準則。(v16-18)
       如果有人把所繼承的一部分土地獻給上主,要由祭司按照那份土地的播種量來估價,可撒二十公斤大麥種的土地值十塊銀子。 如果他是禧年後立刻奉獻的,就要按照估定的價格付清。 如果他是在禧年以後奉獻的,祭司要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減值。
 
b.贖回的準則。(v19-21)
       那人若想贖回那土地,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土地才歸給他。 如果他不先向上主贖回那土地,就把土地轉賣給別人,他就失去了贖回那土地的權利。 到了下一個禧年,那土地要成為上主永久的產業,歸屬祭司。
 
c.奉獻的準則。(v22-25)
       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 要由祭司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他必須當天付出價錢,錢要歸上主。 到了禧年,土地要歸還原主或他的後代。 所有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規定的標準。
 
思想:
1>我曾經擁有奉獻之後又後悔的經驗嗎?
2>我是否曾經將上帝該歸屬的產業,當作自己的產業任意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