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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罪蒙赦免的福份  聖詩:321 386

聖經:詩篇32:1-11    啟應:第 十一 篇

經文:

    32:1 罪惡蒙赦免、過犯被寬恕的人,他是多麼有福啊!2:2 心裏沒有詭詐、不被上主定罪的人,他是多麼有福啊!32:3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終日哭泣,身心疲乏。32:4 上主啊,你日夜懲罰我;我筋疲力竭,像水氣在盛暑中蒸發。32:5 於是,我向你承認我的罪;我不隱瞞自己的過犯。我決意向你陳明一切,你就赦免我所有的罪。32:6 因此,所有虔誠的人都要趁你可尋找時向你祈求;洪水氾濫的時候,就不至於被淹沒。32:7 你是我藏匿的地方;你一定會救我脫離災難。我高聲歌頌你的拯救,因為你衛護我。2:8 上主說:我要指示你該走的道路;我要教導你,時時規勸你。32:9 不要像騾馬那麼無知,必須用嚼環轡頭管束才馴服。32:10 作惡的人一定遭受許多痛苦;信靠上主的人卻有慈愛環繞他。32:11 義人哪,要因上主的作為歡喜快樂;所有正直的人哪,你們都要歡呼。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俗語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意思是說:人都是不完美的,誰能不犯錯呢?然而,知道錯誤,能夠改進的,沒有比這個更好、更珍貴的。確實是如此,這樣的原則,不僅是用於一般社會,在基督信仰領域,在上帝面前,更是無比契合。話說詩篇三十二篇,是大衛所寫有關認罪悔改,以及罪得赦免的詩。

 

    我們都知道,大衛是以色列民族第二任君王,是上帝親自揀選起來取代掃羅王位的人。我們如果仔細觀看大衛的一生,將發現他不僅不是甚麼完全人,甚至還犯了極大的罪,就是當他在國王任內時,竟然搶奪了屬下大將烏利亞的妻子。但是在上帝眼中,大衛這個人,終其一生,蓋棺論定,竟然是一個合祂心意的人。

 

    為什麼會這樣呢?是上帝糊塗了?還是聖經寫錯了?其實通通都不是。上帝並沒有糊塗,聖經也沒有寫錯。在上帝眼中,大衛確確實實是合祂心意的人。大衛這個人,之所以合上帝的心意,當然因素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關鍵乃在於:他能夠承認己罪、能夠為罪哀傷、能夠真心悔改。因此,從大衛的身上,特別根據上帝對大衛的評價,再一次印證「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這句俗語。

 

    誠如剛剛所說,大衛犯了搶奪手下大將烏利亞妻子的罪,所以上帝就差派先知拿單去給予譴責。當遭到先知拿單的譴責之後,大衛就立刻在上帝面前承認過犯,甚至為罪痛悔。之後,便作了詩篇五十一篇,以及剛剛所讀的詩篇三十二篇,這兩篇認罪的詩。

 

    在詩篇三十二篇當中,大衛非常詳細的描述了自己為罪悔改前後的心境。尤其描述當他認罪悔改之後,因為得蒙上帝赦罪,重新獲得接納,所享有的平安與喜樂。接下來,我要根據這段經文,以「罪蒙赦免的福份」作為題目,來跟大家分享六點信息。

 

1>罪蒙赦免的福份。(v1-2)

 

    經文第一節至第二節說:罪惡蒙赦免、過犯被寬恕的人,他是多麼有福啊!心裏沒有詭詐、不被上主定罪的人,他是多麼有福啊!在這兩節經文當中,一再指出甚麼樣的人才是有福的人。談到福、福氣,或福份,一般人所想到的大概就是以下這些:首先,錢多事少離家近。其次,年紀輕輕就退休、不愁吃、不愁穿,還可以到處去旅遊。再來,兒孫滿堂、長命百歲---等。

 

    但是,大衛竟然說:罪得赦免也是福。為什麼大衛,會將罪得赦免當作是福呢?經文第三節到第四節,已經給予我們答案。簡單講,就是人一旦犯罪之後,其實就開始活在折磨、綑綁之中。而且,這種折磨、綑綁,同時影響到身心靈等各個層面。因此,罪一旦得著赦免,就能夠立刻從折磨、綑綁中得著釋放、享受自由。所以,罪得赦免,當然是一種福份。

 

    在這兩節經文當中,有幾個字,必須要作解釋。首先「赦免」這個字,原文是指:罪及其後果,就像重擔被挪開一樣。其次「遮蓋」這個字,原文是指:上帝的眼睛不再看其罪惡。再來「不算為有罪」這個字,原文是指:上帝不再算那個「已經認罪的人」為罪人。因此,所謂罪得赦免,指的就是:綑綁鬆開、重擔脫落。得著上帝赦免、得蒙上帝接納、恢復原本關係。所以,當然是福份!

 

    尤其我們所信靠、所事奉的上帝,既然擁有審判的權柄,當然也有赦罪的權柄。雖然我們的心思意念、言行舉止,常常違背祂的心意,但是只要我們真心悔改,祂非常願意赦免我們。尤其藉著耶穌基督,向我們世人表明了赦罪的恩典。因此,我們應該善用這個恩典,常常反觀自省、不斷認罪悔改,享受罪得赦免的福份。

 

2>承受罪惡的煎熬。(v3-4)

 

經文第三節到第四節,大衛繼續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終日哭泣,身心疲乏。上主啊,你日夜懲罰我;我筋疲力竭,像水氣在盛暑中蒸發。大衛回想當他還沒認罪的時候,曾經受盡了罪的折磨,那種痛苦的情境,就是終日哭泣、身心俱疲,幾乎日夜遭受懲罰,感到精疲力竭,就像水氣在盛夏中蒸發一樣。

 

    談到因為罪所帶來的折磨、煎熬,其實是非常真實的,我相信很多人都可以體會。針對這樣的情境,我想用兩個層面的例子來作說明。第一個層面:作奸犯科、違反律法的人。雖然可以逃亡,逃避法律制裁,但是當帶罪在身、逃亡躲藏的歲月,絕對是寢食難安的。不僅寢食難安,甚至經常在三更半夜,為惡夢所驚醒。

 

    我曾經遇到過一個人,他犯了法,因為不願服刑,導致亡命天涯,過逃亡的生活。後來,因為有人通報,所以還是被抓去坐牢。當刑期屆滿,釋放出獄之後,曾經分享他的心路歷程,他這樣分享說,當他落網之後,走進監牢那一夜,是他逃亡這幾年來,睡得最香甜的一夜。證明,帶罪在身,絕對是一種煎熬、絕對是一種折磨。

 

    接著,第二個層面:比較有道德良心,或有信仰的人。只要心思意念、言行舉止,違反了國家法律,或者違背了道德良心,即便沒有被發現,還是會感到內疚、感到自責。因為在他心中有個良知會提出控訴。例如,我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有人年輕的時候,搭乘火車沒有買票,後來漸漸年長了,因為感到良心不安,所以就主動公開此事,並且加倍償還。

 

    而這樣的情景、這樣的心境,對基督徒來說,更為明顯、更為貼切。因為,一個敬畏上帝的基督徒,只要心思意念、言行舉止,違背了聖經教訓、牴觸了上帝旨意,內心很自然就感到不安,甚至感到自責,更會在上帝面前,不斷的認罪、悔改、求赦免。莫怪有人說,越是敬畏上帝的人,越是經常認罪。聖經讀得越多的人,越是發現自己的軟弱與罪性。所以說,罪使人煎熬,令人寢食難安,甚至令人身心俱疲。

 

3>承認己罪即蒙赦。(v5)

 

經文第五節說:於是,我向你承認我的罪;我不隱瞞自己的過犯。我決意向你陳明一切,你就赦免我所有的罪。大衛親身經歷到,當他在上帝面前尚未認罪的時候,因為信仰良知的控訴,導致心靈裏,受盡罪的綑綁與折磨。但是,當他在上帝面前,坦承自己所犯的罪之後,整個情境與心境,竟然完全改變了。

 

因為上帝立即赦免他一切的過犯。針對大衛的經歷,就是當他在上帝面前承認己罪之後,一切過犯立刻得蒙赦免,心中的綑綁,立即釋放,心中的折磨,立刻除去。這是非常奧妙的一件事。這像甚麼呢?就像父母對待兒女一樣。因為父母疼愛自己的兒女,是理所當然的事。而兒女偶而犯錯,也是無法避免的事。

 

那麼,面對兒女所犯的錯誤,父母會如何看待?會有何期待?我相信凡是當過父母的,應該都能理解,就是針對兒女犯錯,父母所期待的,其實只是一個態度而已,就是知錯、認錯、願意改過的態度。兒女做錯了,只要在父母面前承認,絕大多數的父母,不會因為逮到證據,就立刻移送法辦,而是感到欣慰、立刻原諒。

 

    上帝對待祂的兒女,其實也是這樣。然而,為什麼只要我們認罪,上帝就能立刻赦免我們呢?上帝憑著甚麼赦免,竟然這麼輕易的就赦免我們的罪?因為上帝愛我們,不忍我們承受罪所帶來刑罰,就差派祂的獨生聖子耶穌基督到世上來,藉著十字架的苦刑,代替我們承擔了罪的刑罰,也就是死亡的刑罰。因此,我們只要相信耶穌基督,耶穌基督就立刻承擔了我們所有的罪;我們只要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上帝就立刻赦免我們一切的罪。

 

4>親身經歷的忠告。(v6-7)

 

    經文第六節到第七節,這樣記載說:因此,所有虔誠的人都要趁你可尋找時向你祈求;洪水氾濫的時候,就不至於被淹沒。你是我藏匿的地方;你一定會救我脫離災難。我高聲歌頌你的拯救,因為你衛護我。大衛因為曾親身經歷過「罪蒙赦免」的喜樂。所以,就提出經驗分享,同時作為對後人的忠告。

 

    也就是建議所有的人,都應該趁著上帝可以尋著的時候尋找祂、向祂祈求。這樣的話,當患難來臨時,因為擁有上帝的保護,所以就可以不至於遭受災害,正如洪水氾濫時,不至於被淹沒一樣。談到這裏,我就想起以賽亞書五十五章,第六節到第七節的記載,先知以賽亞說: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

 

    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必廣行赦免。確實就是如此,因為上帝就是慈悲、憐憫的上帝,只要我們悔改歸向祂,他必定赦免我們,並且重新接納我們。因此,我們應該把握機會,趁機會還在的時候,趕快尋求耶和華上帝的赦免。

 

    這樣,當災禍來臨的時候,就不至於遭害。接著,大衛又根據自己的經驗,進一步歌頌上帝就是他的藏身之處,因為上帝會救他脫離災難,所以他要高聲歌頌讚美上帝的拯救。盼望我們都能像詩人大衛一樣,趁著機會還在的時候,及時求告上帝、全心依靠上帝、感謝讚美上帝。

 

5>上帝引導與勸誡。(v8-9)

 

經文第八節至第九節,這樣記載說:上主說,我要指示你該走的道路;我要教導你,時時規勸你。不要像騾馬那麼無知,必須用嚼環轡頭管束才馴服。安穩居住在上帝裏面的人,上帝將親自成為他的良師,教導他蒙恩的奧秘,指示他當行的道路,而且應許要定睛在他身上,來勸誡他、指引他、看顧他。

 

然而,凡是心中頑硬,不在意上帝眼目的人,便是屬靈無知的人。雖然上帝不願意強迫人,但是為了不讓這種人,因為無知而遭遇災難,就如同無知的騾馬衝下懸崖一樣。所以,不得不採用勉強的方式來馴服他們。分享到這裏,我就想起台灣有一句俚語這樣說,就是:敬酒不吃吃罰酒。這段經文,大概帶有這樣的意思。

 

就是上帝先教導我們,指示我們當行的路,而且定睛在我們身上,來勸戒我們。但是,當好言相勸,都不聽從;指引帶領,也不跟隨時,上帝只好採用強制的方法,就像控制無知的騾馬一樣,用嚼環轡頭勒住我們。因此,在信仰的道路上,我們應該成為有智慧的人,應該聽從上帝的教導、順福上帝的指引、跟隨上帝的腳步。千萬別像無知的驢馬一樣,遭受強迫的手段勒住。

 

6>義人有慈愛環繞。(v10-11)

 

    經文第十節到十一節,這樣記載說:作惡的人一定遭受許多痛苦;信靠上主的人卻有慈愛環繞他。義人哪,要因上主的作為歡喜快樂;所有正直的人哪,你們都要歡呼。談到惡人必多受苦楚,我就想起聖經當中,其實也有不少相關的教導。我來舉兩個例子,首先,約伯記四章八節說: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

 

    其次,加拉太書四章八節說:順著情慾(肉體)撒種的,必要從情慾(肉體)收敗壞。顯然,作惡的人,必換來良心上的恐懼、折磨、憂愁、痛苦。但是,敬畏上帝、依靠上帝的人,上帝必以恩典、慈愛四面包圍著他們。正如上帝用空氣、陽光包圍著他們一樣。無論順境逆境、無論健康生病,上帝總是以恩典、慈愛包圍著我們。

 

    最後,大衛又說,義人要因上帝的作為而歡喜快樂,而且所有心裏正直的人也都要歡呼。在這節經文中,我特別要強調的,就是身為基督徒,應該擁有歡喜、快樂的心。因為上帝的愛是這樣長闊高深,上帝的恩典是這樣豐富有餘,我們一旦想到,怎麼可能不快樂呢?所以要切記,基督徒的形象,絕對不是沉悶的、不是愁眉苦臉的,而是眉飛色舞的、是歡喜快樂的、是高聲歡呼的。

 

    以上分享,願上帝施恩幫助我們,藉著祂的話語,加添我們智慧的心。我們都知道,我們都是不完全的人,偶而犯錯是難免的事。但是,感謝上帝,因為祂愛我們,早就差派耶穌基督,代替我們承擔一切罪的後果。尤其,他非常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只要我們虛心承認,真心悔改,就必享受罪得赦免所帶來的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