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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為羊捨命的好牧者    聖詩:第136 395
聖經:約翰福音10:11-18 啟應:第二十二篇
                                                                             
10: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願意為羊捨命。10:12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一看見豺狼來,就撇下羊逃跑;豺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10:13雇工跑掉了,因為他不過是一個雇工,並不關心羊群。10:14我是好牧人。正如父親認識我,我認識父親。同樣,我認得我的羊;牠們也認得我。我願意為牠們捨命。10:15併於上節10:16我還有其他的羊不在這羊圈裏,我也必須把牠們領來;牠們會聽我的聲音。牠們兩者要合成一群,同屬於一個牧人。10:17「父親愛我;因為我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為要再得到生命。10:18沒有人能奪走我的生命,是我自願犧牲的;我有權犧牲,也有權再得回。這是我父親命令我做的。」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我們都知道,主耶穌在世上的年日,最主要的事奉,就是教導、醫病、行神蹟這三項。尤其在教導方面,堪稱為「無人可比擬」的偉大教師。因為不僅教導有權柄,而且非常善用生活周遭,所接觸得到的事物,來作深入淺出的講解。因此,主耶穌的教導,即便沒有學問的人,也都能夠一聽就懂。
 
談到善用生活周遭的事物作比喻,我來舉例說明。例如:祂曾經用空中的飛鳥作比喻,用野地的百合花作比喻,用無花果樹作比喻,用葡萄樹作比喻。諸如此類,比喻的題材,都是當代人日常生活中所接觸得到的。因此,不僅倍感親切,而且一聽馬上就懂。那麼,剛剛所讀這段經文,又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主耶穌用牧人與僱工,跟羊群之間的關係作為比喻,來為祂的身份、角色、使命、作為,跟當時宗教領袖之間的差異作解釋。首先,祂表示:祂是願意為羊捨命的好牧人。接著,指出僱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所以,一看見豺狼來,撇下羊就逃跑了。結果,羊被豺狼抓住,遭豺狼趕散了。因為他只是一個工而已,他並不關心羊群。
 
接著,主耶穌又說:我是好牧人。正如「父親認識我,我也認識父親」一樣。我認得我的羊,我的羊也認得我。我甚至願意為牠們犧牲生命。然後,主耶穌又談到,祂還有其他的羊,是不在這羊圈裏面的。所以,必須將牠們領來;牠們會聽祂的聲音。這兩者(圈內、圈外)將要合成一群,同屬於一個牧人。
 
最後,主耶穌提到有關「生命」的問題。祂說:父親愛我;因為我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為要再得著生命。又說:沒有人能奪走我的生命,是我自願犧牲的。再說:我有權犧牲,也有權再得回。這是我父親命令我做的。以上,就是這段經文的內容。接下來,我要根據這段經文,跟大家分享五點信息:
 
1>僱工牧人之分別。(v11-13)
 
根據經文所描述,我們可以發現,僱工跟牧人,因為同樣在看守羊群。所以,從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差別。但是實際上,這兩者是非常不一樣的。首先,就「動機」這個角度來看。其實牧人跟僱工,非常明顯,是不一樣的。
僱工:羊群非他的,並不顧念羊,為「錢」而工作。
‚牧人:羊群是他的,非常顧念羊,為「愛」而看守。
 
    其次,就「作為或反應」來看,這兩者也完全不一樣。例如當羊群遇到豺狼的時候,牧人跟僱工的,絕對會有不同的反應。
僱工:看見狼來,撇羊而逃----羊被趕散,甚至遭吞噬。
‚牧人:看見狼來,為羊捨命----羊被聚集,同時得安全。
 
    藉著以上的比喻,主耶穌要強調的就是:祂本身跟當時的宗教領袖,絕對不一樣。當時的宗教領袖,比較像僱工,唯有主耶穌才是牧人,而且是真正的好牧人。那麼,藉著這樣的信息,正好提醒我們,有關事奉上帝的態度。簡單講,蒙恩得救、事奉上帝的我們,心態上不應學像僱工,應該學像好牧人。
 
2>好牧人具備條件。(v14-15)
 
第十四至十五節,主耶穌又說:我是好牧人。正如父親認識我,我也認識我父親一樣。我認得我的羊;我的羊也認得我。又說:我願意為牠們(羊)捨命。根據這段談話,我們發現主耶穌不僅表示自己是好牧人,同時也為好牧人下了一個定義。
 
或者說,主耶穌為了好牧人,設下了三個條件。第一個條件就是:好牧人一定要認識他的羊。第二個條件就是:羊也必然認識牠的牧人。總之,牧人跟羊之間,都應該彼此認識。第三個條件就是:當遇到豺狼時,為了保護羊的安全,好牧人會挺身而出,跟豺狼搏鬥,甚至「為羊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顯然,要成為一個真正的好牧人,並不是那麼簡單。但是,我們發現主耶穌卻做到了,包括「為羊捨命」這件事。因此,主耶穌絕對有資格,稱自己為好牧人。盼望無論是主耶穌的教導,或是祂所留下的榜樣,都能成為我們學習的榜樣。
 
3>群羊歸一的使命。(v16)
 
經文第十六節,是非常重要的一節。主耶穌說:我還有其他的羊,不在這羊圈裏,我必須把牠們領來;牠們會聽我的聲音。牠們兩者要合成一群,同屬於一個牧人。主耶穌這段話,到底指的是什麼呢?其實非常清楚,主耶穌所指的,並非牧場上真正的的羊,而是指人說的,也就是指祂所疼愛、所拯救的對象。
 
所謂在羊圈裏的,指的就是:因為相信耶穌基督,而蒙恩得救,並且進到上帝恩典家中的人。所謂在羊圈外的,指的就是:那些尚未相信耶穌基督,尚未蒙恩得救,尚未進入上帝恩典家中的人。主耶穌特別強調:那些在羊圈外的羊,必須把牠們領來;牠們會聽祂的聲音。兩者(內、外)要合成一群,同屬一個牧人。
 
    根據主耶穌這段話,我們可以得知:不管在羊圈內的,或是在羊圈外的,通通都是主耶穌的羊,都是上帝所疼愛,主耶穌所要拯救的對象。那麼,面對那些還在羊圈外的羊,要怎麼辦呢?根據主耶穌的說法,就是必須把牠們領進來;牠們也會聽主的聲音。這兩者(圈內、圈外)將要合成一群,同屬於一個牧人。
 
換句話說,已經信主的,跟尚未信主的,將來都要歸為同一個群體,尤其將歸於同一個大牧者---耶穌基督。讓耶穌基督來引領、來牧養、來眷顧。但問題是這樣的使命,由誰來完成?是不是由已經升天的主耶穌,再度降世為人,親自去帶領呢?
 
當然不是!乃是由我們這些,已經在羊圈內的人來完成。因為根據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十九節的記載,主耶穌曾經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因此,非常清楚,主耶穌就是將這個使命,託付給我們這些在羊圈內的人!所以,我們應該承擔起來,負責去完成它。
 
分享到這裏,我要進一步,根據個人在台灣教會界所接觸,跟「教會存在的意義」或「教會承擔的使命」有關的部份現象,提出來跟大家分享,同時作為殷鑑或榜樣。有一個教會,牧師剛剛到任不久,就有一位長老,專程前來拜訪,並且表示:有關教會事務,他從年輕時代就參與到現在,所以算是非常熟悉。
 
尤其牧者的職責,他也非常清楚。所以,要給牧師一點建議,就是在該教會當牧師,只要做好兩件事就夠了。第一件:好好的準備主日禮拜的講道。第二件:儘量安排時間去探訪會友。總之,就是要勤於探訪,要將會友顧好。如果能夠做到兩點,大概就可以了。最後,再補上一句:教會外面的事不要管太多。
 
    另一個教會,牧師赴任之後,對社區非常有負擔,所以就先針對國小與國中這個年齡層,推出多樣的事工。因為推展社區事工的緣故,教會的支出當然跟著增加。年底結算時,看到財務報表,有一位長老,就以不太高興的語氣,說了一句重話,他說:我們請到這個牧師,不曉得在搞什麼鬼,怎麼將教會的資源,通通都送給教會外面的人?
 
    弟兄姊妹們!以上兩個教會,其中一個是長老的建議,另外一個是長老的感嘆,你認為呢?同意,還是不同意?我要說:我完全無法同意。因為「只顧好會友就好」這樣的心態,絕對不是上帝的心意,更不是牧者唯一的職責。這樣的教會觀,絕對有問題!這樣的教會,根本不像教會;稱為俱樂部,或許還比較恰當。這樣的教會,根本無法承擔主所託付的使命!
 
    我再舉另外一個例子,同樣有一位牧師,剛到一個新的教會赴任。在就任授職感恩禮拜當中,當牧師分享就任詞時,我印象非常深刻,他非常清楚、堅定的表示:這個教會不是單屬信徒的教會,而是屬於整個社區的教會。同時也表示:他個人,牧師的身份,不是單屬教會信徒的牧師,而是屬於整個社區的牧師。
 
這樣的理念,由於事先充分溝通,所以長執、弟兄姊妹,都瞭解、都認同,也都願意支持。因此,當牧師就任之後,立刻將教會無形的大門打開,牧師帶著長執與信徒,藉著各樣的社區事工,將耶穌基督的愛,帶進整個社區,當然也帶領了不少人來信主。這樣的理念,這樣的作法,才合乎上帝的心意。
 
    另外,我也想起,當我還年輕的時候,教會的長輩們,對於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稱呼,都習慣稱為會內的,以及會外的。這樣的稱呼,當時習以為常。但是,如今卻發現:那樣的稱呼其實是不恰當的。因為根據主耶穌的教導,應該稱為「羊圈內」的,以及「羊圈外」的才比較正確,才合乎主耶穌的教導。
 
因此,我們應該有一個認知,就是:教會不應該單為基督徒而存在,應該為整個社區、為所有的居民而存在。尤其,教會不應該成為老人安養中心,應該成為新兵訓練中心。意思就是說,當一個人決志信主之後,就帶進教會,在這裏得到牧養關顧、得到裝備成全,以致於成為基督精兵,成為福音勇士。當被裝備起來之後,再度差派出去爭戰,再將得救的人帶進來。
 
    唯有這樣作,才合上帝的心意,才能完成主耶穌所託付的使命。主耶穌說:我還有其他的羊,不在這羊圈裏,我也必須把牠們領來;牠們會聽我的聲音。牠們兩者要合成一群,同屬於一個牧人。主耶穌的宣告、主耶穌的異象,就由我們來實現吧!
 
4>自己願意捨性命。(v17)
 
經文第十七節,主耶穌說:祂的父親愛祂,因為祂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而且為要再獲得生命。同時,沒有人能奪走祂的生命,是祂自願犧牲的。我們都知道,為了拯救世人脫離罪與死亡,上帝差派耶穌基督來到世上,並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整個救贖工程,雖然是上帝的計劃;有關耶穌基督的降生,雖然出自上帝的差派;有關十字架的苦刑,雖然是計劃中必經之路。但是,上帝並沒有強迫主耶穌,非得走上這條路不可。換句話說,上帝依然給予主耶穌,部份自由選擇的空間。那麼,面對這條苦路,就人性來說,依然有所猶豫,就是期待能免則免。
 
    所以,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向上帝這樣祈求說:我的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但是,主耶穌終究還是選擇順服。因此,繼續禱告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根據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我們可以得知,有關十字架的苦刑,主耶穌完全沒有被迫,乃是自己願意的。
 
就是選擇順服上帝的旨意,來成全上帝的救贖計劃。莫怪在這段經文當中,主耶穌說:祂的父親愛祂,因為祂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而且為要再獲得生命。又說:沒有人能夠奪走祂的生命,是祂自願犧牲的。確實是如此!是主耶穌志願犧牲的!為了順服上帝,成就上帝的救贖計劃,祂自願犧牲了寶貴的生命。
 
5>祂是生命的主宰。(v18)
 
經文第十八節,主耶穌說:祂有權犧牲生命,也有權再得回生命----。剛剛說過,主耶穌之所以犧牲生命,並非沒有選擇餘地,完全為上帝所壓迫。絕對不是!乃是祂自己志願的。因為是自願犧牲的,所以祂才說:我有權犧牲生命。
 
尤其,主耶穌不僅有權犧牲生命,同時也有權再得回生命。事實證明,主耶穌所言不虛!因為死後第三天,便再度從死裏復活。證明:祂確實有權再取回自己的生命。透過這個事件,顯示:主耶穌本身,就是勝過死亡權勢,那生命的主宰。願主施恩幫助我們,能夠從祂的話語當中,得著智慧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