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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目:遵行誡命必蒙福  聖詩:193 392

    聖經:利未記26:01-13    啟應:第廿二篇


26:1  申 7:12-24 28:1-14 )上主說:「你們不可造偶像;你們不可豎立人像、石柱,或雕刻的石頭作為敬拜的對象。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26:2 你們要守安息日,尊重我的聖所。我是上主。26:3 「如果你們遵守我的法律,實行我的誡命,26:4 我要按時降雨給你們,使土地出產五榖,果樹結出果實。26:5 你們要不斷地收割五榖,一直到葡萄成熟的時候;你們要不斷地摘葡萄,一直到播種的時候。你們會有充足的糧食,將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樂業。26:6 「我要使你們境內太平,可以高枕無憂。我要除掉境內兇猛的野獸;境內不再有戰事。26:7 你們將戰勝敵人。26:8 你們五個人能擊敗一百人,一百人能擊敗一萬人;他們都要倒斃在你們刀下。26:9 我要賜福給你們,使你們多子多孫。我要堅守與你們訂立的約。26:10 你們將有豐富的糧食,整年不缺,甚至要丟棄舊糧來儲存新糧。26:11 我要在我的聖幕裏與你們同住,絕不離棄你們。26:12 我要與你們同在,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26:13 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們出埃及,使你們不再作奴隸。我粉碎了欺壓你們的勢力,使你們能夠昂首挺胸地走路。」26:46 以上的法律和誡命是上主在西奈山交給摩西、要他向以色列人頒佈的。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我們都知道,當一個仍然依偎在父母身旁,尚未成年,未經世事的小孩,當漸漸成長之後,準備踏入複雜的世界,面對險惡的人心時,為人父母的,通常都會憑著自己的經驗,給予耳提面命,也就是不斷的提醒,不斷叮嚀。說:這個可以做,那個不可以做。這個要特別留意,那個要格外小心。小孩如果聽從,而且照著做了,就必減少許多失誤,也可避免不少傷害。

 

    反過來說,孩子如果不肯聽從,依然我行我素,其結果可以料想得到,就是狀況百出,甚至傷痕累累。再舉一個例子,對於一個剛剛取得駕駛執照,準備開車上路的年輕人來說,當務之急就是先熟悉各種交通規則與情境。例如:哪個路段時速可以多少。哪個路段只能單向行駛。哪個路段不可以迴轉。哪個路段不可以超車。

 

    如果這個新手駕駛,願意多花時間,留意這些規則或限制,相信開車上路,必定井然有序,而且安全無虞。反過來說,如果什麼都不願意學習,也不願意了解。反正隨著自己的心情,隨著自己的喜好,車子開著就上路。甚至,無視於交通規則,也無視其他車輛與行人的存在。那麼,不僅可能車禍頻頻,車損、人傷。嚴重的話,甚至因此而喪失寶貴的性命。

 

    同樣的道理,創造並掌管宇宙萬物與人類的上帝,為了使人類活在有規律、有次序、相互尊重、和諧共榮的景況當中,特別為人類訂下了各樣遵循的規則。其中,最具體的例子就是十誡。也就是當上帝藉著呼召摩西,將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之後,當一行人來到在西乃曠野時所頒佈的。

 

    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內容是在界定兩方面的關係。就是「人與上帝」的關係,以及「人與人」的關係。其中,第一誡到第四誡,是在界定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內容包括第一誡:只允許敬拜、服事上帝。第二誡:禁止雕刻,並崇拜偶像。第三誡:禁止濫用上帝的名字。第四誡:要求守安息日,守為聖日。

 

    接著,第五誡到第十誡,是在界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特別界定倫理、道德的界線。其中,第五誡:要孝敬父母。第六誡:不可殺人。第七誡:不可行淫。第八誡:不可偷竊。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第十誡:不可貪婪。剛剛所讀這段經文,提到十誡當中的兩誡,就是不可製造偶像,以及當守安息日。以上,就是這段經文的序言,以及背景之說明。

 

    接下來,我就根據這段經文,提出三點信息,來跟大家分享。

 

1>勿造偶像來祭拜。(v1

 

    經文第一節,記載上帝的話語這樣說:你們不可造偶像;你們不可豎立人像、石柱,或雕刻的石頭,作為敬拜的對象。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在這段經文當中,首先提到不可造偶像,緊接著舉出實例來,就是諸如:豎立人像、豎立石柱,或雕刻的石頭之類的,作為祭拜的對象,這些通通都要禁止。

 

    談到豎立人像、豎立石柱、雕刻石頭作為敬拜對象等,這樣的現象,不僅存在當時以色列百姓當中,即便在今天的台灣,我們依然不會感到陌生。首先,來談豎立人像。談到人像,尤其政治人物的人像,迄今依然到處可見。原本的用意,或許是為了塑造個人形象,讓人一看見就肅然起敬。但是,有一個普遍的現象或危機,就是久而久之,漸漸被神格化,並當神來祭拜。

 

    其次,談到石柱。所謂石柱,普遍存在台灣各地。例如:用石頭堆疊起來的石敢當,就是最為具體的代表。還有,所謂雕刻的石頭。我們也看到台灣各地,有多少動物崇拜,都是用石頭雕刻的。例如:石虎、石獅、石狗---等。這些都不是真神,都是人手所造出來的假神。然而,卻有許多人,視為真神來祭拜。

 

    除此之外,還有一項藏在我們心中無形的偶像,是最不容易分辨,最不容易發掘的。包括:名譽、地位、財富、自尊、興趣等等。只要以上這些東西,在我們心中的地位,勝過了上帝。那麼,這些東西就成為我們的偶像了。因此,我們應具備分辨的智慧。而且,要非常謹慎。以免得罪上帝而不自知。

 

2>應當遵守安息日。(v2

 

    經文第二節,這樣記載說:你們要守安息日,尊重我的聖所。我是上主。我們都知道,安息日是猶太教,每個星期一天的休息日,根據聖經所記載,上帝以六天的時間,創造宇宙萬物與人類,第七天就休息了,這一天就定為安息日。另外,根據摩西律法所訂定的安息制度,不僅每逢七天,就有一天的安息,每逢七年又有一年的安息,無論安息日或安息年,以色列百姓都必停止工作。

 

    申命記第九章第十節,甚至將當守安息日的命令列入十誡當中,經文這樣記載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無論何工都不可作。」顯然,安息日是上帝所訂定的。為了人類的益處,讓人類在辛勤工作之餘,也有休息的時間。上帝特別訂定了安息日,而且不僅要求祂的子民必須遵行,祂自己更率先留下典範。

 

    當今,虔誠的猶太教徒,依然遵行安息日。而安息日的時間,則是從禮拜五晚上日落開始,直到禮拜六晚上日落為止。今天我們每逢星期日都有休假,我們稱之為禮拜天,基督徒在這一天,都會到禮拜堂參加禮拜。這一天,就意義來講,也可以稱之為安息日。但是,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稱為主日,是猶太曆七日的頭一日,也是慶祝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的日子。

 

    因此,在主日這一天,所有敬虔的基督徒,都會放下一切工作,來到禮拜堂,聚集敬拜,朝見上帝、服事上帝、領受祝福。因而重新得力,以及在未來的生活當中,勝過仇敵的詭計,過著得勝的生活。甚至,成為世光、地鹽,為主活出美好見證。所以,凡是敬畏上帝的基督徒,都會看重主日禮拜的時刻。

 

3>遵行誡命必蒙福。

 

    接下來,經文從第三節開始,到第十三節為止,所記載的內容,是談到當遵守這兩條誡命之後,將從上帝那裏所領受到的祝福。包括:降及時雨,五穀豐收、國泰民安,兒孫興旺、上帝同住,自由尊嚴。接著,我就針對這些福分,分三項來跟大家分享。

 

a.降及時雨,五穀豐收。(v3-5

 

    經文第三節到第五節,記載上帝的話語,這樣說:如果你們遵守我的法律,實行我的誡命,我要按時降雨給你們,使土地出產五榖,果樹結出果實。你們要不斷地收割五榖,一直到葡萄成熟的時候;你們要不斷地摘葡萄,一直到播種的時候。你們會有充足的糧食,將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樂業。

 

    這段經文提到,當以色列百姓,確實遵守上帝的法律,實行上帝的誡命之後,上帝所給予的第一項應許,就是將賜下及時的雨水,使土地出產五榖,果樹結出果實,而且要不斷的收割,直到下次播種為止。總之,糧食將不虞匱乏,百姓將安居樂業。我們都知道,在中東一帶,特別以色列地區,是屬於曠野型的氣候,雨水非常稀少。所以,天是否降雨,就顯得特別重要。

 

    那樣的情境,若用一般話來形容,就是看天吃飯。因為當時,沒有所謂海水淡化,或現代科技的農耕技術。所以,天降下雨來,就有收成,就有飯吃。天不降雨,就無法收成,就沒有飯吃。所以,收成與否,是否有飯吃,百分之百看天、靠天。所謂看天、靠天,其實就是看上帝、靠上帝。所以,上帝降雨,就有收成,就有飯吃。上帝不降雨,就無法收成,就沒有飯吃。

 

    但是,感謝上帝,這位創造宇宙萬物,也掌管宇宙萬物的上帝,非常明確的應許。只要確實遵守祂的法律,實行祂的誡命,祂將給予的第一項應許,就是賜下及時雨,使土地出產五榖,果樹結出果實,而且要不斷的收割,直到下次播種為止。換句話說,只要確實遵守上帝的法律,實行上帝的誡命,上帝就必賜下各樣福氣,就必供應一切所需,使得生活不虞匱乏。

 

b.國泰民安,兒孫興旺。(v6-10

 

    經文第六節到第十節,記載上帝的話語,這樣說:我要使你們境內太平,可以高枕無憂。我要除掉境內兇猛的野獸;境內不再有戰爭,你們將戰勝敵人。你們五個人能擊敗一百人,一百人能擊敗一萬人;他們都要倒斃在你們刀下。我要賜福給你們,使你們多子多孫。我要堅守與你們訂立的約。你們將會有豐富的糧食,整年都不缺乏,甚至要丟棄舊糧來儲存新糧。

 

    我們都知道,那個年代,各項災害,導致民不聊生的原因,大概來自三方面。第一方面,就是飢荒。剛剛說過,中東一帶,特別以色列地,屬曠野型氣候,所以只要長年不降雨,便無法收成,就會造成飢荒。第二方面,就是戰爭。不管爭土地、爭水源,甚至爭糧食,都會引起戰爭。所以,戰爭是造成民不聊生的第二個原因。

 

    第三方面,就是野獸的侵犯。野獸的出現,不僅踐踏糧食,甚至危及人命。所以說,當時的所謂災害,或造成民不聊生的原因,就是來自飢荒、戰爭,以及野獸的侵犯這三方面。但是,感謝上帝,祂應許祂的選民,只要確實遵守祂的法律,實行祂的誡命,祂將保守眷顧,使境內太平,並且要除掉境內兇猛的野獸。

 

    特別,使境內不再有戰爭,因為上帝將幫助他們,使他們能夠以寡敵眾,戰勝敵人。而且要賜福給他們,使他們多子多孫。特別要堅守與他們所訂立的約。他們將有豐富的糧食,整年都不缺乏,甚至要丟棄舊糧來儲存新糧。顯然,只要確實遵守上帝的法律,實行上帝的誡命,便可四境平安、豐衣足食、兒孫興旺。

 

c.上帝同住,自由尊嚴。(v11-13

 

    經文第十一節到十三節,記載上帝的話語,這樣說:我要在我的聖幕裏與你們同住,絕不離棄你們。我要與你們同在,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們出埃及,使你們不再作奴隸。我粉碎了欺壓你們的勢力,使你們能夠昂首、挺胸地走路。」以上的法律和誡命,是上主在西奈山交給摩西,要他向以色列人頒佈的。

    上帝給予以色列百姓的第三項應許,就是將要與他們同在,作為他們的上帝,不再使他們作奴隸,將粉碎欺壓他們的勢力,使他們不僅擁有自由,而且擁有尊嚴,就是能夠昂首、挺胸地走路。我們都知道,上帝的選民以色列百姓,曾經有四百年的歲月,在埃及當奴隸,在那些年日當中,不僅受盡苦楚,同時飽嚐當奴隸失去自由、沒有尊嚴的滋味。

 

    如今,上帝應許他們,只要確實遵守祂的法律,實行祂的誡命,必要與他們同在,必要保護他們,也要拯救他們,更要高升他們。使他們不再受到敵人的欺壓,也不再受到他人奴役。不僅擁有完全的自由,同時保有人性的尊嚴。對於一個曾經受過奴役的民族來說,上帝所給予這樣的應許,絕對是備感珍貴的。包括今天,也沒有兩樣。只要我們確實遵守祂的法律,實行祂的誡命,我們就必享受真理裏面的自由,並且保有人性的尊嚴。

 

    結論:誠如一開始所說,一個依偎在父母身邊,尚未成年,或未經世事的小孩,準備踏入複雜的世界,面對險惡的人心時,

如果能夠聽從父母的叮嚀,而且照著去做,相信就必減少許多錯誤,也可避免許多傷害。又如同一個剛剛取得駕駛執照,準備開車上路的年輕人,如果能夠事先熟悉各種交通規則。相信開車上路,必定井然有序,而且安全無虞。

 

    同樣的道理,創造並掌管宇宙萬物與人類的上帝,為了使人類活在有規律、有次序、有界線、相互尊重、和諧共榮的景況當中,特別為人類訂下了各樣遵循的規則。上帝在當時應許以色列百姓,只要確實遵守祂的法律,實行祂的誡命,也就是不造偶像來祭拜,以及確實遵守安息日。就必施恩賜福,包括降及時雨,五穀豐收、國泰民安,兒孫興旺、上帝同住,自由尊嚴。

 

    今天,只要我們確實遵守祂的法律,實行祂的誡命。當時以色列百姓所領受,來自上帝的祝福,我們同樣可以得著。就是四季平安、豐衣足食、兒孫興旺、得享自由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