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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8左營教會主日禮拜

聖經:哥林多前書八4~13

證道:吃喝的事榮耀主

聖詩:498

啟應58

*手按聖經,祈禱:主上帝,感謝祢賜給我們生命。主耶穌, 感謝祢拯救使我們重生。懇求聖開啟我心眼,我得聖經的真理。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弟兄姐妹,大家平安。

  今天我們所看的哥林多前書第八章,這是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應如何面對祭拜過偶像食物的問題。當時哥林多城的百姓,會將食物獻祭給神明,然後將一部分的食物給祭司,也會拿一部分和親友朋友一起分享,且是在廟宇內設筵席歡樂。所以,當時住在城中的基督徒,對於是否要接受未信朋友的邀請去參加宴席,心中感到很掙扎。

 

  另外,當時的人也會將一些祭拜過神明的食物,拿到菜市場販賣,有些基督徒認為買祭拜過偶像的食物來吃,內會沒有平安。

 

  弟兄姐妹,當時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所遇到的問題,就像我們在台灣的處境一樣。那麼保羅面對這個問題,是如何教導和勸勉呢?

 

  經文中,保羅教導我們,上帝只有一位,其餘的偶像並不存在,而是被人造出來當做神來拜。我們所信靠的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我們是因信靠祂而生活在這世上的!雖然在多神偶像崇拜的文化中,我們無法完全避免不會吃到祭拜過的食物,不過食物並不能改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我們真正需要是要在吃與不吃之間,為主作做見證,榮耀主的名!

 

  所以,在經文中保羅就提出另外一個原則:「在吃喝的事上,特別是對於那些祭拜過偶像的肉,如果同信仰的弟兄姐妹,他的良心、信心都軟弱,寧可像他保羅一樣不吃肉,也不要讓同信仰的兄姐因為這樣,在信仰中跌倒,離開主、離開教會。」

 

  親愛的弟兄姐妹,牧師要從經文與大家分享二項信息:

第一 在吃喝的事上,需要互相尊重

  例:牧師夫妻結婚22年來,我學到一個信仰功課:「在一個家族裡面,需互相尊重信仰的差異性。」

  在翁牧師的親人中,有獨立教派的基督徒,他們遵守舊約聖經摩西律法的規定,其中一項是不吃豬肉。因為摩西律法規定,豬不論是生或是熟都是不潔淨的,所以他們不吃。

 

  也因為如此,牧師的家庭要學習尊重與配合親人的需要。雖然起初我的心是不情願,但如同保羅教導的:「惟有愛心才能造就人。」幾年下來,牧師也能理解與習慣這樣的差異性。這個差異性,不是說自己的信仰比較高尚,反而是學會尊重、體貼的功課。

 

  弟兄,在同一間教會裡面,每個人對吃、喝的選擇,也會出現不同的情形。例如有的兄姐不敢吃羊肉或牛肉,因為不喜歡羊(牛)羶味;也有人不敢吃榴槤,覺得味道很特殊;牧師夫婦不敢吃生的食物當然,不同基督教派對食物的選擇,也不同之處。那麼大家要如何相處呢?是否每一次見面吃飯,就要爭吵呢?

  我們從經文裡看到保羅提出:「為了避免有人因吃喝的事上跌倒,寧可犧牲自己的口腹之慾。」換句話說,保羅教導我們「尊重」的信仰功課:「唯有學會尊重別人,才能夠為別人而犧牲自己所喜愛的!」

 

第二 基督徒在吃喝的事,要能夠榮耀主的名

  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有一些信徒認為:「萬物都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吃那拜過偶像的食物,是沒問題的。」這些人認為在廟裡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沒有什麼問題,因為他的知識讓他知道偶像神明是虛假的,根本就不存在,不需要懼怕。

然而其他信心軟弱的人看在眼裡,他們並沒有真正的了解,可能就會因無法接受而離棄信仰;或是因為看見,也跟著去吃,但他是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帶來錯誤的信仰認知,結果失去了耶穌的救恩,這就等於知識傷害了這軟弱的信徒。

 

    其實,這些人已經失去起初的愛心,用自以為高人一等的信仰理解,對待同信仰中較軟弱的。所以,保羅在第12節就指出他們的罪:「你們這樣做,得罪了信徒,傷害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弟兄姐妹,聖經教導我們:「在吃喝的事上,體貼別人軟弱,做合宜改變,這是一榮耀主的見證。」

 

  有人說,人活在世間,最基本的需要是吃喝得到滿足;中國漢書有一句話「民以食為天」:人民以糧食為生存最重要的東西。

 

  以前的人因物資缺乏三餐只求溫飽,然而在現代,許多人對於吃喝的問題,已經不是滿足基本的需求就好;而是要吃得好、吃得巧、甚至因吃不完而剩餘,造成浪費。根據統計,台灣人一年平均在飲食上,可以吃掉一條高速公路的費用,但也因如此付上極大代價台灣人一年吃掉22億顆胃藥,還有許多的疾病,是因吃、喝的問題而引起的!

 

  我們基督徒在吃喝上面,需要有所節制與警醒!有些事,對於你來說是安全的,可是對於他來說,卻是十分不安全的。有些事,在我們看來並不是試探,對有些人卻是很大的試探。

 

  譬如說,參加喜宴時,有人愛喝紅酒、有人愛喝啤酒,各有不同的選擇,但若是喝到過量,而出現講話大小聲、失態。這對於信心堅定的兄姐,或許覺得沒什麼事、忍一下就好;但是,對於一些信心軟弱、初信的弟兄,就會變成很大的試探,甚至在信仰上跌倒。

 

  或許,剛信主或信心較軟弱的回家後就會想:「這間左營教會,牧師沒在教導,我們還是去其他教會比較妥當。」所以,我們在做任何事的時候,不是只想到自己,只顧慮自己的需求,也要思想「我這樣做會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31說得很好:「你們無論做什麼,或吃或喝,都要為耀上帝做。」若是我們能依循聖經的原則在吃喝的事情有所節制警醒,必能學習到主的樣式,榮神益人!

 

參.結論

  聖經裡面對於飲食之事最終的原則:「你所做的,能否榮耀主的名?」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很難界定對與錯;但是,我們要學會互相尊重。更需要警醒自己:「我在這件事是否有榮耀主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