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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耶穌復活的證據    聖詩:104 398

聖經:路加福音24:1-7    啟應:第 廿八 篇

經文:24:1星期天,天剛亮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到      墳地去。24:2她們發現石頭已經從墓門前給滾開了,24:3就走進墓穴,卻沒有看見主耶穌的身體。24:4正在疑慮不定的時候,忽然有兩個衣服發光的人站在她們旁邊;24:5她們非常驚駭,伏在地上。那兩個人對她們說:你們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24:6他不在這裏;他已經復活了。要記得他在加利利時向你們說過的話;他說:24:7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中,釘在十字架上,在第三天復活。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今天是復活節,也是主耶穌復活的日子,我們以歡喜的心聚在一起,透過禮拜的儀式,來慶祝並迎接。但願復活的主、復活的生命,再一次活在我們的生命裏,活在我們的家庭中,活在我們的教會,活在我們的社會、活在我們的國家。讓上帝的國度臨到、讓上帝的旨意成全。尤其期待透過這場敬拜,讓主寶貴的聖名,再次得著高舉、享受榮耀。

 

今天早上所要分享的題目叫作:耶穌復活的證據。談到證據,相信這是大家都熟悉的名詞。因為根據生活經驗告訴我們,不管作任何事情,都要講求證據。例如:警察開罰單,需要有違規的證據;法官要判人罪刑,需要有違法的證據。學術上,提出新學理,同樣需要有確切證據。有證據,就理直氣壯;沒有證據,就無法服人。

 

    談到主耶穌的復活,同樣有人要求要證據。說:好啊!你說主耶穌復活,你有甚麼證據?只要你提得出證據來,我就相信。個人認為要求主耶穌復活的證據,其實也無可厚非。尤其,對於專門作科學研究,或習慣理性思考的人,要求證據是極其自然的事。然而,當我們遇到有人提出「復活證據」的要求時,該怎麼面對呢?

 

    俗語說:真金不怕火煉。既然主耶穌的復活真有其事,我們當然不擔心被要求提證據。尤其,證據越是充分,越是能顯示復活的真實性。那麼,有關主耶穌的復活,到底有哪些證據呢?接下來,我要提出幾個點,來跟大家分享。

 

1>墓門敞開。(可16:3-4

 

根據馬可福音十六章的記載,七日的頭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以及撒羅米等這幾個婦女,買了香膏,準備要去墓園膏主耶穌的身體。因為她們知道,墳墓的門口是用一塊大石頭擋住的。所以,在前往墓園的路上,她們心裏就盤算著:有誰能幫我們把墓門口的石頭滾開呢?

 

因為那塊大石頭,光憑這幾個婦女的力量,是無法挪開的。可是,當她們去到墳墓門口時,發現奇妙的事竟然事發生了,因為發現墓門口的石頭已經滾開。這幾個婦女,一定因為墓門已開,可以進去膏抹主耶穌的身體,而感到十分開心。當然,開心是值得欣慰的事。但是,更重要的是:墓門已經敞開這件事,就是主耶穌復活的第一個證據。

 

2>墳墓已空。(路24:1-3

 

根據路加福音二十四章的記載,當這幾個婦女發現擋住墓門口的大石頭已經滾開之後,就走進墓穴裏,結果竟然看不見主耶穌的身體。換句話說,埋葬主耶穌的墳墓,已經變成空的了。我們來想想看,當看到埋葬主耶穌的墳墓是空的的時候,這幾個婦女會有甚麼想法呢?實際上,剛開始,她們並沒有想到主耶穌復活這件事。

 

她們所想的是:主耶穌的身體被人移走了。因為約翰福音二十章,從第一節開始,這樣記載說: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約翰,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裏。

 

很顯然,當這幾個婦女看到墳墓是空的的時候,並沒有立刻想到主耶穌的復活這件事。她們直覺反應、直接聯想,就是主耶穌的身體被人移走了。然而,無論如何,墳墓是空的,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而墳墓是空的,就是主耶穌復活的第二個證據。

 

3>天使宣告。(路24:4-7

 

同樣根據路加福音二十四章的記載,當這幾個婦女正在猶豫不定的時候,忽然有兩個衣服發光的人,也就是有兩個天使站在她們旁邊,對她們說:你們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祂不在這裏;祂已經復活了。又說:要記得祂在加利利時向你們所說的話。就是: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中,而且被釘在十字架上,在第三天復活。

 

    有關天使宣告主耶穌的復活這段記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也有記載,就是記載說:有主的天使從天上降下,他的容貌像閃電,衣服像雪一樣潔白。馬可福音十六章,同樣有記載,就是:看見一個青年坐在右邊,身上穿著白色的長袍。約翰福音二十章也有,是:看到兩個穿白衣的天使,坐在原來安放主耶穌身體的地方。

 

    一個在頭這邊,一個在腳那邊。有關天使的出現,並且作了宣告這件事,雖然細節部份,四本福音書的描述,都不太一樣。但是重點只有一個,就是有天使出現,並宣告主耶穌已復活。因此,天使的出現與宣告,是主耶穌復活的第三個證據。

 

4>婦女見證。(路24:8-10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如果繼續看下去,我們將發現,經過天使的宣告之後,這幾個婦女才回想起主耶穌所說過的話。之後,她們就從墳地回去,將所遇見的一切事,向十一使徒和其他的人報告。聖經特別記載這幾個婦女的名字,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亞拿、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以及跟她們一起的婦女。

 

    我們都知道,在主耶穌那個時代,婦女是沒有地位的。然而,這幾個婦女,因為愛主心切,以至於在七日的頭一,天剛要亮的時候,就帶個香膏,迫不及待的來到墳地,要膏抹主耶穌的身體。結果竟然比主耶穌的門徒,更早得知主耶穌復活的消息,成為第一批主復活的見證人。因此,婦女的報告,是主耶穌復活的第四個證據。

 

5>彼得相信。(路24:11-12、約20:3-10

 

當聽完這幾個婦女的報告之後,大部份的門徒都以為這些婦女是在胡說八道,他們根本沒有相信婦女所說的話。但是彼得卻與眾不同。因為當彼得聽完之後,立刻起身,跑到墳地去,同時俯身探視墓穴。結果,只看見裹著主耶穌的身體那塊麻紗,其他並沒有看到別的。換句話說,彼得所看到墳墓依然是空的。於是他回去,對所發生的事非常驚訝。

 

比起其他門徒,彼得靈裏的敏感度,顯然要敏感多了。因為從他一連串的反應,可以得到印證。我再重複一次,首先,聽完婦女的報告之後,立刻起身跑到墳地去。其次,去到墳地之後,馬上進入墓穴,檢視裏面的狀況。再來,當檢視過墓穴之後,發現墳墓是空的。因此,對這些聽聞以及目睹的現象,感到非常驚訝。針對主耶穌復活這件事,至此彼得已經相信了。因此,彼得的相信,是主耶穌復活的第五個證據。

 

6>兵丁認清。(太28:11-15

 

我們另外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記載,就是發生在墳墓一切的事。包括:天使的出現、與婦女的對話等等這些事,負責看守墳墓的兵丁,其實都看在眼裏。所以,當婦女們還在趕路的時候,有些看守墳墓的兵士,便急速趕回城裏去,向祭司長報告所發生的一切事。

 

聽完兵丁的報告,祭司長和長老,雖然發現事態不妙,卻依然不願意承認。因此,就動起歪腦筋來,就是經過商量之後,就拿了一大筆錢給兵士們,企圖封住兵丁的口,就對他們說:你們要說,主耶穌的門徒們在夜間來了,趁著你們睡覺的時候把祂的身體偷走了。要是總督知道了這件事,我們會出面說話,擔保你們沒事的。兵士接受了他們所給的錢,就照著他們所吩咐的去做了。

 

在這個事件當中,我們看到人性醜陋的一面。當時的祭司長和長老們,是德高望重、一言九鼎、備受敬重的人物。表面上看來是道貌岸然,實際上卻是醜陋不堪。因為他們為了維護既得的利益、權勢、地位,不僅百般迫害主耶穌,將主耶穌釘死。甚至當發現主耶穌復活之後,還花錢收買兵丁,並且捏造事實,企圖掩蓋復活的真相。這樣的作為,完全不符他們的身份和職位。

 

有關祭司和長老的作為是一回事。在這裏,我特別要提起的就是兵丁。針對所發生的一切,兵丁親眼目睹全程。看在眼裏,明白在心裏。事實上,兵丁也認清了主耶穌復活的事實。只是因為被祭司長和長老們收買,所以沒有說出實情而已。因此,兵丁對主耶穌復活能認清,就是主耶穌復活的第六個證據。

 

7>主的顯現。

 

    除了以上所說這些證據之外,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證據,就是主耶穌的顯現。當主耶穌復活之後,升天之前,有非常多次的顯現。有關主耶穌的顯現這部份,根據聖經的記載,我整理出十處經文,來跟大家分享,同時作為主復活的第七個證據。

 

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20:17

k向到墳裏看主耶穌的婦女顯現。(可16:1-3

ƒ向彼得顯現。(可16:7

„在前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路24:16

…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路24:33

†在馬可樓向門徒(包括:多馬)顯現。(約20:25-28

‡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約21:1

ˆ在事先約定的山上,向十一個門徒顯現。(太28:16

‰同時向五百多個弟兄顯現。(林前15:6

Š在伯大尼升天的地方,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路24:36-51

 

    因此,主耶穌復活之後的顯現,是主復活的第七個證據。

 

8>信徒見證。

 

以上所分享,主耶穌復活這七個證據,都是根據聖經中的相關記載整理出來的。雖然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是不變的真理,是絕對可信的。但所記載的事件,尤其有關主耶穌的復活與顯現,都是發生在兩千年以前的事了。這些事,對我們信主的人來說,根本不是問題。但是,對於不信的人,可能就會有所存疑。因此,可能有不相信聖經的人,針對這個問題提出反駁說:那麼久遠的事,根本無從查考、無從印證。

 

如果遇到這樣的人,請問:我們要怎麼應對呢?其實還有另外一項證據,也是最強而有力的證據,就是信徒生命改變的見證。我們如果回顧過去,這兩千多年來的歷史,就是自從主耶穌復活、升天迄今,世世代代,有千千萬萬的基督徒,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生命產生奇妙的改變,這就是主耶穌復活最有力的證據。

 

這種生命改變的神蹟、生命改變的見證,迄今依然沒有停止。不僅沒有停止過,甚至有越來越多的人,不斷在改變、不斷在經歷、不斷在見證。誠如上個禮拜講道時所說的,因為主耶穌的緣故,從原本憂傷,轉變成為喜樂、從原本絕望,轉變成為盼望、從原本怨恨,轉變成為愛、從原本自私,轉變為願意分享。以上這些,都是今天我們所看得到,主復活最強而有力的證據。

 

結論:主耶穌基督,確實的從死裏復活了。盼望復活的主,復活的生命,再一次活在我們的生命中、活在我們的家庭、活在我們的教會、活在我們的社會、活在我們的國家。尤其,盼望我們當中的每一個人,因著生命的改變、因著生活的見證,都能成為主復活的見證人。也就是成為今天,主復活最強而有力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