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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真理叫人得自由   聖詩:498 394

聖經:約翰福音8:31-36 啟應:第 廿九 篇
                                                                               
自由人和奴隸
8:31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教導,就真的是我的門徒了;8:32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得自由。」8:33他們回答:「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我們沒作過誰的奴隸,你說『你們會得自由』,這話是甚麼意思呢?」8:34耶穌對他們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每個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隸。8:35奴隸在家庭裏沒有穩固的地位,兒子卻始終屬於家庭。8:36要是上帝的兒子使你們得自由,你們就真的是自由人了。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在主耶穌的傳道生涯當中,我們發現有很多時候,祂所傳講的信息內容,跟門徒或群眾所理解的,經常存在一段相當大的差距。例如:主耶穌談論「屬靈生命」的糧食。但聽見的人卻誤以為是「屬肉體生命」的糧食。又如:主耶穌以「聖殿」來形容祂的身體,表示:這殿將被拆毀,而且祂將在三天之內,將它重新建立起來。
 
其實主耶穌是指「祂自己的受死與復活」說的。但是,聽見的人卻誤以為主耶穌指的是耶路撒冷的聖殿。因為認知不同,所以聽見的人,就認為主耶穌是狂人狂語,所講的盡是天方夜譚。諸如此類,雞同鴨講、有聽沒有懂的狀況,在主耶穌的傳道生涯當中,屢見不鮮。那麼,剛剛所讀這段經文,又是一個例子。
 
在這段經文當中,主耶穌首先對相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又說: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得自由。聽見的人同樣感到不解,即刻詢問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我們沒作過誰的奴隸,怎麼需要自由呢?主耶穌也馬上向他們作解釋,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每個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隸。那麼,我要針對這段經文,跟大家分享四點信息:
 
1>作主門徒的條件。(v31)
 
    經文第三十一節,主耶穌對相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透過主耶穌所說這句話,可以幫我們釐清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當一個人相信主耶穌,接受主耶穌作為個人救主之後,就已經得著了救恩,這部份沒問題。但是,這個時候,或這個階段,還不能稱為門徒,應該稱為信徒。
 
那麼,到底要怎麼作,才能從信徒變成門徒呢?根據主耶穌的教導,就是要常常遵守祂的道,就是常常遵守主耶穌的教訓,或常常遵守聖經真理的教導。以上,就是成為主耶穌的門徒必要的條件。談到門徒,我就想起一個普遍流傳在教會界,大家都相當熟悉的一個用語,就是門徒訓練。
 
神學院談門徒訓練,教會也談門徒訓練。市面上基督教書房,有關門徒訓練的書籍,可以用琳瑯滿目來形容。為了門徒訓練,看見很多牧者,買書籍、編教材、開班授課。我想,這些都非常好。但是,根據主耶穌的教導,關於門徒訓練,重點或關鍵,將它歸納起來,其實非常簡單,就只有一項而已。
 
就是:遵守主的道,或遵守主話,或者遵守聖經所啟示有關真理的教導,就是這麼簡單。換句話說:主耶穌怎麼教,我們就怎麼聽;主耶穌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學。總而言之,聽主耶穌所說,學主耶穌所做,一切都效法主耶穌,就是主耶穌的門徒。
 
2>真理叫人得自由。(v32)
 
經文第三十二節,主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第三十六節,主耶穌又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在這兩節經文當中,主耶穌一再提到自由,特別強調真自由,尤其強調「在真理裏面」的真自由,或者從「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那裏得來的自由。這到底是在說什麼呢?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我再將整段經文的脈絡重複一次。就是主耶穌曾經對不相信祂的猶太人,嚴厲的譴責說:你們必要死在罪惡之中。但是針對另外一些願意相信祂的猶太人,卻給予他們積極性的鼓勵或提醒,也就是提醒他們,單單相信還是不夠,必須進一步常常遵守祂的道,這樣才有資格成為祂的門徒。
 
尤其當成為主耶穌的門徒之後,就能真正認識真理,就是認識主耶穌,並且認識主耶穌的教訓。特別,當確實遵行主耶穌的教訓之後,才能成為一個「心靈裏享受真自由」的人。這樣講,好像有點理論、抽象。所以,我要用我的經歷,來作補充說明。
 
    我從小在基督徒家庭中長大,因為在教會生活中,接受信仰的薰陶。以及在家庭生活中,有父母的教導,以及所留下的榜樣。所以當我出社會之後,總知道身為基督徒,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剛出社會那幾年,是在汽車公司工作。同事當中,多數是未婚的年輕人。其中有幾位同事,私生活十分混亂。
 
尤其有一位管物料的同事,不僅嫖妓、賭博、飲酒、抽菸、嚼檳榔,樣樣都來。提起這些事,不僅不覺得羞愧,甚至還感到得意洋洋。尤其常常自我調侃,說他是讀五專的,意思就是這五項他都在行、他都很專。或者說:運動場上所謂亞洲鐵人是十項全能,而他只差一點點而已,就是五項全能。
 
這位同事經常邀我,要我去見識見識,去開開眼界。但是我從來都沒有答應過他。所以就常常對我冷嘲熱諷,要不是說我根本不像個男人,就形容我是修道的。並且說:你信教信到走火入魔了。又說:你啊!信教信到那麼不自由,這裏不能去,那裏也不能去;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那不如不要信!
 
還說:人生苦短,當及時行樂!難道你就要這樣「索然無味」的過一生嗎?各位弟兄姊妹,大家想想看,拒絕嫖妓、賭博、飲酒、抽菸、嚼檳榔,這樣的人生,果真沒有樂趣嗎?這樣的生命果真失去自由嗎?我說:不是!絕對不是!我自由得很!
 
    也因為我的堅持,所以沒有什麼開銷,將工作所得存起來,過沒幾個月,就買了一部全新的機車。而我那位同事,日子總是過得苦哈哈的,每個月的月初,領到的薪水,償還債務都還不夠,所以負債,一個月比一個月增加,個人財務缺口越來越大。
 
    上班時,我每天儀容端莊、精神奕奕,我那位同事,卻整天香菸、檳榔不離口。只要沒有香菸、沒有檳榔,就整天無精打采。還有,口袋裏,明明已經沒有錢了。但是CLUB的小姐打電話過來,撒嬌幾句話,他還是硬著頭皮,跟同事借錢,下班後再度去報到、去裝闊。表面上闊綽,其實是苦哈哈,去當冤大頭。
 
弟兄姊妹!想想看:我跟那位同事,比較起來,誰比較自由?我比較自由,還是他比較自由?我想答案已經非常清楚。莫怪主耶穌說:真理叫人自由!認識耶穌基督,叫人得自由。遵行上帝的話語,叫人得自由。也唯有這樣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我要再一次重複,主耶穌所說這句話。主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千萬要記住!放縱情慾,絕對不等於自由。有所規範、有所約束的自由,才能算為自由。尤其,唯有在「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所啟示的真理」裏面,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
 
3>罪惡綑綁與轄制。(v33-34)
 
當主耶穌告訴他們「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之後,那些相信祂的猶太人感到不解。立刻詢問主耶穌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從來沒有當過誰的奴隸,所以自始至終都是自由的,怎麼還需要得自由呢?根據彼此之間的對話,我們可以發現,那些相信耶穌的猶太人,跟主耶穌之間的認知,還是有出入!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出入呢?原因就是:那些猶太人所看的、所想的,是外在的、是有形的、是人身的自由。也就是,是否能夠擁有自主權,或者必須受到管轄、受到限制。但是,主耶穌所說的,乃是內在的,是無形的、是心靈的自由。
 
因此,緊接著經文第三十四節,主耶穌就非常明白的幫他們作解釋,就是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藉由主耶穌所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這句話,不僅可以解開他們的疑惑,同時可以得知:罪對人的生命,會造成綑綁、造成轄制、造成傷害。以致於使人心靈失去自由的。
 
談到罪的綑綁,我來舉一個聖經的例子。初代教會,因為受到嚴重的迫害,所以門徒們都分散到各地去。使徒行傳第八章,記載腓利下到撒馬利亞去宣講基督,並且醫病、趕鬼、行神蹟,那城裏就大有歡喜。城裏有一個人,名叫西門,原本是行邪術的,結果也信了耶穌,並且常常跟腓利在一起。
 
隨後,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彼得跟約翰,為了堅固他們的信心特地前往撒馬利亞城,他們一為初信者禱告,他們就領受了聖靈。這位行邪術的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的手按著誰,誰就可以領受聖靈。彼得說:你的錢和你一同滅亡吧!因為你想上帝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上帝面前,你的心不正。
 
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裏的意念可得赦免。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根據使徒彼得,對行邪術的西門的責備,可以非常清楚看到,罪會轄制、綑綁人。使人受它的控制,使人失去自由。例如:使人心中生怨恨,使人心中起貪婪,使人心中有兇殺的意念---等等。所以,罪的力量我們千萬不能輕看!
 
4>兒子尊貴的位份。(v35-36)
 
經文第三十五節說: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在這段經文當中,以同住在一個屋簷下,有兒子跟奴僕這兩種身份,來作為比較,尤其從「居住的永久性」這個角度來切入,所要表達的就是:兒子的身份,絕對勝過奴僕的身份。
 
在當時的社會,因為存在奴隸制度。所以,家中除了一家之主之外,一同居住的成員,通常擁有兩種不同的身份,一種是兒子,另一種是奴僕。尤其,兒子跟奴僕,這兩者之間,論身份、權利、地位,幾乎是天壤之別。怎麼說呢?因為兒子能繼承父親的產業,而僕人卻不能;而且,兒子身份是永久的,而僕人卻是暫時的。
 
    談到擁有兒子的身份,跟沒有兒子的身份,這兩者之間的差別到底有多大,我舉一個發生在台灣的例子,就是某個大企業家的婚姻與家庭,不管明媒正娶,或在外的小三,生前普為社會所認知的,總共有三房。但是,當當事人離世之後,突然冒出了第四房。
 
    第四房的出現,一方面是為了認祖歸宗、正本清源。但是,另一方面,非常關鍵,也非常現實,就是當父子關係經確認之後,接下來就牽涉到幾十億,甚至幾百億遺產繼承的問題。那麼,為了確認這一層父子關係,除了檢驗DNA之外,甚至不惜跟不同房的兄弟姊妹對簿公堂。從這個例子當中,我們就可以約略得知,擁有父子關係與否,其實事關重大。
 
談到這裏,再將話題拉回聖經。在這段經文當中,主耶穌告訴我們,惟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才能擁有「上帝兒子」的身份。我們所信靠這位上帝,是宇宙的主宰,全能、永活的真神,是人類生命的源頭,是救贖我們的主,是豐富有餘的上帝。所以能夠成為祂的兒女,領受權柄與能力,繼承豐盛的產業,絕對是求之不得的!
 
    願主施恩幫助我們,賜給我們智慧的心,讓我們真能明白祂話語的奧秘,同時有足夠的智慧與力量,將祂的話語,落實在日常生活當中。因而,脫離罪惡的轄制,得享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