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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羅馬書12:3-8

題目:活出信仰

主講:江瑞乾牧師

 

引言:有一間教會,一連三週的週六舉行佈道會,一位知識份子受到教會會友的邀請,去那間教會聽三週的佈道會。第一週,知識份子覺得沒有任何感動,第二週他仍然沒有任何感覺,但到了第三週的週六,他卻決志接受這份信仰。那位知識份子的朋友很好奇,追問他原因,究竟是什麼原因感動了他?是敬拜讚美的詩歌動聽?還是講員的講道感動了他?這位知識份子表明,都不是這些因素,而是第三週的週間,某一天的晚上,他看到有位該教會的信徒,帶著10歲大的孩子,一起幫助一位倒在路邊的老人,這一幕,讓他看在眼裡,大受感動!便決志接受了這份信仰。

這是一個值得省思的例子,那位知識份子之所以感動,不是因為詩歌的旋律,不是因為講道的內容動聽,而是因為一個不知名的信徒,在平日所默默地「活」出見證,所以要活出真實的信仰,是要毫無保留的來愛我們的主。

容我冒昧地這樣說,有時有些基督徒會有一種信仰不成熟的二分法,把參加教會的活動視為「屬靈的」,把週間的工作、生活視為「屬世的」,事實上,這是一種錯誤的認知,因為在任何的地方都可以有上帝的存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活出信仰的見證。聖經中常用很多的名詞,來比喻說明基督和教會或信徒與信徒之間的關係,其中,以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之描述,最為深入及最為具體並最為周全。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雖然只有一個身體,但卻是由許多的器官及肢體所組成的。這種描述表達了三方面的真理,第一,我們既然是連結於基督的身體,就當服事祂、信賴祂、順服祂;第二,肢體的關係,也是提醒我們,所有的信徒在教會中應當相互接納,彼此擔當,這樣的教會才能健全;第三,基督的身體的比喻,是表達每一位信徒在教會中的重要性與功能。因此,如何在基督的身體上(教會中),發現自己是什麼肢體和什麼器官,進而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功能,是每一位信徒受洗之後加入教會所當體會的信仰生活。當然,我們應該以能成為有價值及有影響力的基督徒而自許!但是,更要鼓勵自己能在教會中,活出真實的信仰而自勉。

本段經文提示了我們,活出信仰的三個原則:首先,要肯定自己的角色,第二,對上帝要有歸屬感,第三,對教會要有責任感,求聖靈啟迪我們領悟這段經文的經義,以致我們願意成為教會中的好會友,使我們的教會因此而更進步、更興旺,來榮耀 神。

 

一、肯定自己的角色

    3-5節這段經文,提醒每位信徒在教會中的角色應有的態度。我們的角色不同,恩賜不同,但

重要性卻不容忽視,如同身體的每個肢體都有其功用;自己看自己,要看得「合乎中道」,不可自卑也不可自高,合乎中道是提醒我們肯定自己的重要性,保羅以肢體的關係提醒我們,我們每位基督徒在教會中是很重要的,就如我們總會今年的主題—相愛連結肢體,生命見證基督,是教導我們在教會中不管擔任任何職務,都是非常重要的。上帝看重每一個人,不要以為我們在教會中沒有學識、沒有財富、沒有地位,所以自認沒有什麼功用。要記得,我們是主用祂的寶血贖回來的,我們都是極有價值的會友,不要以為少我一個人服事或少我一人奉獻,沒有什麼關係,保羅在這段經文提醒我們:你我在教會是很重要的角色,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能夠見證及表現出你的信仰。合乎中道是提醒我們謙虛地以與個人相互連結的重要性,會友之間若學會彼此合作,互相幫忙,這才是真正的教會。

例子:假如腳被任踐踏,口會立刻喊痛,腳不能發出聲音,但腳若被踐踏而疼痛,我們的口便會為之叫屈,雖然兩者距離甚遠,卻因為同屬一個身體,而彼此擔待。所以在上帝眼中,我們每位會友都是很重要的,因此我們必須肯定自己的角色,這是活出信仰的首要條件。

                                                     

二、對上帝要有歸屬感

保羅又說: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聖經現代中文修訂版翻譯為,所以我們要按照上帝給我們的恩惠,好好地運用不同的恩賜,做應該做的事。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兩件事,第一,我們每個人都有恩賜,而且恩賜各有不同;第二,是上帝賜每一個人恩賜與才能,上帝賜人恩賜的目的有兩點,第一是為要建立教會–恩賜的功用(4:12),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信徒是肢體,眾信徒要將所得的恩賜,聯合起來,同心合一地建立興旺的教會。第二,乃要使人得益處(林前12:7),聖靈顯在個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上帝賞賜才能及恩賜給個人,為了要使我們活出真實的信仰外,我們在教會更要成為有用的人,以所得的恩賜與才能來事奉上帝。如此來說,上帝賜人恩賜的目的,是為了造就個人及建立教會,因此我們應當將自己所得的才能及恩賜,歸給那賜恩的上帝。上帝能賞賜人恩賜與才能,過去能,現在能,將來也能,出埃及記4:10-12,在描述當上帝呼召摩西,承擔帶領以色列出埃及時,摩西對上帝說:「我沒有才能⋯⋯」,耶和華對摩西說:「是誰使人有能力?⋯⋯」,上帝有奇妙的作為臨在人的身上,所以我們的恩賜與才能都歸屬於耶和華上帝,這種歸屬感也是我們信仰生活的第二原則。

 

三、對教會要有責任感

保羅在6- 8節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有兩件事,第一恩賜是用來服事上帝,不是用來自我陶醉,更不是用來向人誇口。可惜,很多人知道將自己的才幹「只」用來發展自己的事業,卻很少人將自己的才能主動且忠心地用在教會中。第二,服事上帝應有的態度是要有信心、專一、誠實、甘心,總之,要有自動自發的態度來參與教會事工。我們成熟的信仰生活,是在教會中服事上帝,來榮耀上帝的。

服事當向上帝忠心,而不是為了得人的稱讚,使徒行傳第5章,對亞拿尼亞夫妻事件的描述,很值得我們去思想並引以為鑑,如果我們「故意」渲染自己在教會服事上的成就,藉此獲得人的稱讚,那麼我們已從人得著應得的獎賞,但失去了上帝的賜福,(請特別注意),故意兩個字的涵義,有別於人們主動地稱讚,如果我確知所有的服事不是為得人的稱讚,而是榮耀上帝,那麼我們不但會默默地服事,更重要的是,不敢草率,卻會盡力做到最好。這種信仰表現就是對教會的事工,不但有參與,更會用心去服事,歌羅西書3:24,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我們基督徒所做的每件事,上帝看得很清楚,在教會中所有的服事,都是為了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而做,在教會中的任何服事,都不應草率,生活所表現出來的,也不可忽視,因為都是為了主而做,這種認知,更會激勵我們向上帝忠心服事。

 

結論:我們是上帝家中的人,不因一直要求教會為我做什麼,或是教會的同工能幫助我什麼,反倒因自問,既然耶穌基督是我的主,並加入了教會,是教會中的一份子,那麼應該反省,我能為教會做什麼?例子:禮拜堂的物品擺設不理想時,只怪傳道人或教會的同工不負責?還是主動去整理並美化。

我們是上帝家中的人,不是外人也不是客旅,我們若有如此主動地服事上帝,服務他人,必然加添教會愛的氣氛,如此一來,才是活出真正的信仰見證,讓我們彼此勉勵。教會是上帝在世上施行拯救的信仰團體,教會是我們在耶穌基督裡互相認同,彼此鼓勵,共同獻身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