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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恩典之約的中保-『中保的資格』

主講:陳逸民傳道

聖經:提前 2:5因為只有一位神, 在神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 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

               

對於基督教來說,『與上帝立約』就是整個信仰中心,在最開始,本來希望以『行為之約』來維繫雙方的關係,但是失敗了。於是上帝用一個更簡單的方式『恩典之約』來重新建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最後我們也講到,這個恩典之約跟行為之約不一樣,不是透過『你今天的所作所為』來立約,透過『你心裡面的信』來立約,更簡單來說,這個約完全就是『自由心證』。但是,完全的『自由心證』並不容易,因此上帝也設立一些儀式跟行為來幫助我們常常思考這個『恩典之約』,在舊約裡面透過了許多預表與啟示,在新約則是透過『聖餐』『洗禮』『講道(聽道)』來提醒我們這個全新的『恩典之約』

 

這件事對我們這些信而得救的人來說其實非常的簡單,『你信!就得救!』。

但是這些事其實是一連串『事件與儀式』才完成的。
而儀式的重點就是立約

舊約的立約條件:上帝、人、祭司(團)

新約的立約條件:上帝、人、祭司

你要立約,要簽約,要誓約,要付出代價……這些事情總要有人去完成。

舉例來說:我今天看了一間房子,決定要買,會需要完成哪些事件?

1.需要有個仲介來介紹講解房子並且與屋主接洽。

2.需要有付出款項,如果款項不夠可以貸款,貸款時也需要見證人或是保證人。

3.需要有代書來協助簽約,完成所有簽約的內容。

在我們一般的立約裡面,必須要有屋主、仲介、代書這些角色還需要有同等價值的交換才能完成立約。而當人與上帝重新立約,不只需要有『人』來協助我們完成這個過程,也需要有同等的『代價』來交換這個恩典。

在舊約時代,當人與上帝立約,需要有祭司實踐儀式,有君王代表人民做見證,有祭品附上代價。但是我們也說過,這些舊的需要代價的作法,已經在新的『恩典之約』出現後被改變了。並不是『不再立約』,而是約已經改變了,而且並不是『不做』,而是作法也改變了。

這個約只需要立一次,因為付出的祭品足夠將來的一切對等恩典

這個約只需要一個代表,他有像祭司一樣執行儀式的能力、也有像君王一樣成為見證人的資格,甚至他用自己來擔保這個約的可靠性。

執行這個任務的這位,就被稱為『中保』

 

36問:誰是這恩典之約的中保?

答:這恩典之約的惟一中保就是主耶穌基督整個信仰的中心就是『基督的拯救』

提前 2:5因為只有一位神, 在神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 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

 

祂是上帝的永恒之子,與父同質同權他必須與上帝對等,所以他是完全的神。

約 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約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約 10:30我與父原為一。

腓 2:6他本有神的形像, 卻不堅持自己與神同等;

及至時候滿足,降世為人他必須能夠代表人類,更簡單說,他必須是一個人。

加 4:4等到時候成熟,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從那時起就一直是上帝和人,兩性全然不同,存於一個位格之中,直到永遠除了耶穌以外沒有其他這樣的存在。

路 1:35天使回答她說: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 至高者的能力要庇蔭你, 因此,那要出生的聖者要稱為神的兒子。

羅 9:5列祖是他們的,基督按肉體說也是從他們出來的。願在萬有之上的神被稱頌,直到永遠。阿們!

西 2:9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

來 7:24另一方面,這位既是永遠留住的,他具有不可更換的祭司職任。

來 7:25所以,凡靠着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着為他們祈求。

37問:上帝之子基督是如何降世為人的?

答:上帝之子基督降世為人,是自己取了人實在的身體和理性的靈魂跟人完全一樣,就是一個『人』。

約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太 26:38就對他們說:「我心裏非常憂傷,幾乎要死;你們留在這裏,和我一同警醒。」

藉著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腹中成孕,由她取了人性,從她出生由聖靈得到了靈魂,由瑪利亞得到了人的性質,並且繼承了君王與祭司的名分。

路 1:27到一個童女那裏,她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路 1:31你要懷孕生子,要給他起名叫耶穌。

路 1:35天使回答她說: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 至高者的能力要庇蔭你, 因此,那要出生的聖者要稱為神的兒子。

路 1:42高聲喊着說: 「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 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

加 4:4等到時候成熟,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只是沒有罪。因為藉由聖靈成孕,而不是藉由血氣(肉體)而生。

來 4:15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在各方面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來 7:26這樣一位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對我們是最合適的。

 

38問:為什麽這一中保必須是上帝呢?

答:這一中保必須是上帝,

1)如此祂才能維繫並保持其人性,不至於在上帝的無限憤怒和死亡的權勢之下沈淪。只有維持上帝的身份,才不會因著人心裡的罪性引誘而犯罪。

徒 2:24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除,使他復活了,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徒 2:25 大衛指着他說: 『我看見主常在我面前, 他在我右邊,使我不至於動搖。

羅 1:4 按神聖的靈說,因從死人中復活,用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

羅 4:25 耶穌被出賣,是為我們的過犯;他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

來 9:14 何況基督的血,他藉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

2)使祂的受苦,順服和代禱有價值和果效。因為基督有超越人的完美價值。

徒 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羣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羣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來 9:14 何況基督的血,他藉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

來 7:25 所以,凡靠着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着為他們祈求。

來 7:26 這樣一位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對我們是最合適的;

來 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來 7:28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本是有弱點的人,但在律法以後,神以起誓的話立了兒子為大祭司,成為完全,直到永遠。

3)滿足上帝的公義,完成救贖必須獻上完美的祭品,只有上帝本身有這個資格。

羅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

羅 3:25 神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着信,要顯明神的義;

羅 3:26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獲得祂的恩寵,

弗 1: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到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白白賜給我們的。

太 3:17 這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愛的。」

贖買一群特定的子民,

多 2:13 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多 2:14 他為我們的緣故捨己,為了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把祂的靈賜給他們,

加 4:6 因為你們是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征服他們所有的仇敵,

路 1:68 「主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 因他眷顧他的百姓,為他們施行救贖,

路 1:69 在他僕人大衛家中, 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

路 1:71 『他拯救我們脫離仇敵,脫離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

路 1:74 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

使他們永遠得救。

來 5: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來 5:9 既然他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來 9:11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已實現的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於這世界的;

來 9:12 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來 9: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聖,身體潔淨,

來 9:14 何況基督的血,他藉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

來 9:15 為此,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因為他的死,贖了人在第一個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使蒙召的人能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39
問:為什麽這一中保必須是人呢?

答:這一中保必須是人,

1)如此祂才能增進我們的性情,只有自己也身為完全的人,才能同理人的處境。

來 2:16 誠然,他並沒有幫助天使,而是幫助了亞伯拉罕的後裔。

順服律法,

加 4:4 等到時候成熟,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在我們的性情中為我們受苦,並為我們代禱,

來 2:14 既然兒女同有血肉之軀,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軀,為能藉着死敗壞那掌管死權的,就是魔鬼,

來 7:24 另一方面,這位既是永遠留住的,他具有不可更換的祭司職任。

來 7:25 所以,凡靠着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着為他們祈求。

體恤我們的軟弱,

來 4:15 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在各方面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2)並使我們可以得兒子的名分,只有以人的身份立約,所有的人才能得到對等的拯救。

加 4:5 為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贖出來,使我們獲得兒子的名分。

得安慰,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

來 4: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

 
40
問:為什麽這一中保必須既是上帝又是人,且在一個位格中呢?

答:這一中保,既然要使上帝與人和好,就必須自己既是上帝又是人,且在一個位格之中,使每一性都各盡其職,作為整個位格的工作為我們而被上帝悅納,只有同時擁有兩個不同的性質,才能完成中保的任務。

太 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太 1:23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太 3:17 這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愛的。」

來 9:14 何況基督的血,他藉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

並且成為我們的依靠。

彼前 2:6 因為經上說: 「看哪,我把一塊石頭放在錫安一塊蒙揀選、珍貴的房角石; 信靠他的人必不蒙羞。」

 

行動:

當你了解中保的意義後請重新思考你認識的耶穌:『為你做了哪些事?』

而且,哪些事一直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