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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順服聖靈或本性   聖詩:173 398

聖經:羅馬書08:01-11   啟應:第四十九篇

華語回應:神的聖靈。(86)

8:1 如今,那些活在基督耶穌生命裏的人就不被定罪。8:2 因為聖靈的法則,就是那使我們跟基督耶穌聯合而得生命的,已經從罪和死的法則下把我們釋放出來。8:3 摩西的法律因人性的軟弱而不能成就的,上帝卻親自成就了。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使他有了跟我們人相同的罪性,為要宣判人性裏面的罪,把罪除去。8:4 上帝這樣做,是要使法律的正當要求,實現在我們這些不服從本性、只順服聖靈的人身上。8:5 因為,服從本性的人意向於本性的事;順服聖靈的人意向於聖靈的事。8:6 意向於本性就是死;意向於聖靈就有生命和平安。8:7 所以,意向於本性的人就是跟上帝為敵;因為他不順服上帝的法則,事實上也不能順服。8:8 服從本性的人不能夠得到上帝的喜歡。8:9 至於你們,既然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裏面,你們的生活就不受本性的支配,只受聖靈的管束。沒有基督的靈的人就不屬於基督。8:10 可是,基督若住在你們裏面,縱使你們的身體將因罪而死,上帝的靈要使你們活,因為上帝已經使你們成為義人了。8:11 上帝的靈使耶穌從死裏復活;如果這靈住在你們裏面,那麼,這位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的上帝,也要藉著住在你們裏面的聖靈,把生命賜給你們那必朽的身體。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我們都知道,基督徒的生命歷程,如果給予簡化,將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叫作稱義,第二階段叫作成聖。

 

序言1:生命第一階段---稱義。

 

    首先,來談第一階段,就是稱義。所謂稱義,就是被上帝稱為義,簡單講,就是從原本待罪之身,被上帝宣判為無罪。而且,原本所觸犯、所背負的罪,不是一般罰款了事,或短期監禁的輕罪,而是面臨死刑的重罪。因此,針對稱義這件事,我們可以作這樣的比喻,就是:從原本死刑,被上帝宣判為無罪。

 

   其中的轉折點,或者改判無罪的關鍵,就是耶穌基督的救贖。怎麼說呢?因為我們都犯了罪,導致面對靈裏死亡的絕境,正如囚犯面對死刑一樣。但是,因為耶穌基督已經代替我們死了。所以,只要相信祂,倚靠祂替贖的功勞。我們所犯的罪,就可以完全轉嫁到祂身上,由祂替我們承擔。以上,就是因信稱義的情境與意義。

 

序言2:生命第二階段---成聖。

 

    接著,來談基督徒生命歷程的第二階段,就是成聖。所謂成聖,從字面上來看,好像有成為聖人的意思。其實不是這樣!所謂成聖,並不是指成為聖人,而是指生命陶塑、改變的過程。也就是藉著學習耶穌基督、遵行聖經教訓,生命越來越像耶穌基督的過程。因為我們的生命,帶著原本老舊性情,這些必須除掉,就是藉著效法基督榜樣、遵行聖經教導,使得生命更新而變化。

 

   有關成聖的另一種說法,就是當一個人信而受洗,蒙恩得救,被稱為義之後,就屬靈生命來說,就像剛出生的嬰孩一樣。這屬靈嬰孩,必須藉著栽培、餵養,或者透過追求、操練,使得生命越來越成熟,越來越像耶穌基督的樣式。這個過程,就稱之為成聖。因此,稱義是瞬間可以完成的。但是,成聖卻是一段常常的歷程,甚至是一輩子的歷程。

 

序言3:追求成聖秘訣---靠聖靈。

 

    剛剛所讀這段經文所記載的內容,就是告訴我們,有關追求成聖的秘訣。這個祕訣,簡單講,就是倚靠聖靈,順服聖靈,讓聖靈來掌管、讓聖靈來帶領。然而,在追求成聖的過程當中,為何無法倚靠自己,必須倚靠聖靈呢?談到這個問題,保羅在書信當中,有提供我們答案。保羅所給的答案,就是因為人受到肉體的限制。

 

    保羅所謂肉體這個字,或許有人無法明白,甚至容易產生誤解。因此,現代中文譯本聖經,就將這個字翻譯為本性。這樣,意思就比較清楚了。因此,所謂「受到肉體限制」這句話,意思就是:受到人本性的限制、阻礙、綑綁,導致無法邁向成聖之路。為了擺脫這些限制、阻礙、綑綁,才需要借重聖靈的幫助。

 

    那麼,所謂肉體或本性,到底指的是什麼呢?關於這個問題,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五章,十九節到二十一節,同樣有提供我們答案,他作了相當清楚的描述。就是淫亂、穢行、邪蕩、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 嫉妒、酗酒、狂歡宴樂等等,這些存在生命中的特質或傾向。

 

    就是這些存在生命中的特質或傾向,造成的限制、阻礙、綑綁,導致我們倚靠自己的力量,無法邁向成聖之路。所以,才需要求助聖靈、倚靠聖靈。剛剛所讀這段經文,就是針對這個議題,所提出的說明。或者,告訴我們邁向成聖之路的秘訣。接下來,我要針對這段經文,提出四點信息,來跟大家分享。

 

1>在基督裏,生命翻轉、死裏得生,活出盼望。(v1-2

 

    經文第一節到第二節,這樣記載說:如今,那些活在基督耶穌生命裏的人就不被定罪。因為聖靈的法則,就是那使我們跟基督耶穌聯合而得生命的,已經從罪和死的法則下,把我們釋放出來。這段經文所要表達的,就是當一個人還不認識耶穌基督,或還沒有成為基督徒之前,是活在自己的本性裏,就是活在罪性的管轄當中。

 

    那時候的生命狀態,是沒有自由的,或失去自主權的。意思就是說:明明知道,應該去做,好的事、對的事,卻無力去做。非常清楚,不該去做,壞的事,錯的事,卻偏偏去做。這樣的情境,保羅本身的體會非常深刻,甚至可以用「刻骨銘心」來形容。莫怪,曾經為此,而深深的嘆息,說:苦啊!我的為人。

 

    處在這樣的情境之下,不僅生命失去自主權,甚至面對靈裏死亡的威脅。所以,對生命完全沒有盼望。但是,自從認識耶穌基督,接受耶穌基督作為個人救主之後,情況就改變了。因為慈愛良善的聖靈,將進入我們的生命裏,同時賜給我們力量,使我們能夠倚靠祂來翻轉情勢,突破受綑綁的困境,重新擁有生命的自主權,不再深陷無奈的嘆息當中。因此,可以活出自我、活出盼望。

 

2>持守律法,無法成就、藉著基督,得以成全。(v3-4

 

    經文第三節到第四節,這樣記載說:摩西的法律因人性的軟弱而不能成就的,上帝卻親自成就了。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使他有了跟我們人相同的罪性,為要宣判人性裏面的罪,把罪除去。上帝這樣做,是要使法律的正當要求,實現在我們這些不服從本性、只順服聖靈的人身上。這段經文,從字面上來看,感覺複雜難懂的。

 

    我來作比較簡單、易懂的說明。剛剛已經說過,就是人因為遭到本性控制的緣故,不僅跟上帝之間的關係遭到破壞。同時活在失去自我、無能為力的景況當中。為了挽回此頹勢,舊約時代,按照律法的要求,必須藉著宰殺牲畜,流出血來,當作祭物,獻給上帝。象徵處理罪行、修復關係。但是,因為牲畜並無法完全替代人類。

 

    所以,嚴格來講,舊約時代,獻上祭物,只是一種象徵意義而已,並沒有實質的功效。尤其是一種預表,就是預表耶穌基督的犧牲。話說耶穌基督,祂本是上帝,成為人的樣式來到世上。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具有跟你我相同的人性。但是,在世上的年日,祂並沒有犯罪,過著完全聖潔、全然得勝的生活。

 

    因此,祂有絕對的資格,可以替贖我們的罪,就是代替我們承擔死罪的刑罰。因此,舊約時代,即便獻上牲畜,依然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尤其,必須不斷宰殺、不斷獻上,永無止境。但是,新約時代,藉著耶穌基督的犧牲,舊約律法的要求,終於獲得滿足。而且,一次獻上,永遠有效。一人獻上,代替萬人。

 

3>順從本性,邁向死亡、順從聖靈,享有平安。(v5-8

 

    經文第五節到第八節,這樣記載:因為,服從本性的人,意向於本性的事;順服聖靈的人,意向於聖靈的事。意向於本性就是死;意向於聖靈,就有生命和平安。所以,意向於本性的人,就是跟上帝為敵;因為他不順服上帝的法則,事實上也不能順服。服從本性的人,不能夠得到上帝的喜歡。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提到生命情境強烈對比的兩種人。第一種是遭到本性轄制的人。遭到本性轄制,或遭到罪轄制的人,不僅表現在肉體上,同時表現在思想、性情上。這種人,幾乎順著自己的慾望而行。處處受到控制。例如:有人受情慾控制、有人受貪念控制、有人受野心控制、有人受狂傲控制。以上,就是第一種人。

 

    藉著,第二種人,就是讓聖靈掌管的人。這種人,有聖靈住在心中,充滿在生命裏。聖靈的同在,就像活在空氣中一樣,是非常自然,而且自在的。這種人,不再有慾望、不再有野心、不再有貪念、不再有狂傲。其生命狀態,有如脫軌火車,回到正軌。也如背負重擔,得以脫落。又如從監禁中,得著釋放、得享自由。

 

    針對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人,截然不同的生命景況。保羅用簡單幾句話,給了一個結論。在經文第六節,這樣記載說:意向於本性的,就是死,也就是靈裏的死;意向於聖靈的,就有生命和平安。

 

4>聖靈內住,聖靈管束、肉身雖死,必得永生。(v9-11

 

經文第九節到十一節,這樣記載:至於你們,既然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裏面,你們的生活就不受本性的支配,只受聖靈的管束。接著,保羅又說:沒有基督的靈的人,就不屬於基督。可是,基督若住在你們裏面,縱使你們的身體,將因罪而死,上帝的靈要使你們活,因為上帝已經使你們成為義人了。

 

上帝的靈,使耶穌從死裏復活;如果這靈住在你們裏面,那麼,這位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的上帝,也要藉著住在你們裏面的聖靈,把生命賜給你們那必朽的身體。首先,在這三節經文當中,有兩個詞必須先作說明,就是上帝的靈耶穌的靈。無論稱為上帝的靈,或耶穌的靈,意思其實都一樣,通通是指聖靈。

 

    那麼,在這三節經文當中,保羅提到一個重點,就是凡是願意讓聖靈來內住,願意讓聖靈來掌管生命的人,無論肉體是死、是活,都能擁有永恆的生命。尤其,當人信而受洗之後,將立即獲得兩方面的果效。第一、屬於消極面的,就是罪得赦免、蒙恩得救。第二、屬於積極面的,就是與基督聯合、擁有聖靈內住。

                                        

    另外,因為罪的緣故,基督徒的肉體,總有一天,還是會面對死亡。但是,他們的心靈,或他們的靈魂,因為已經被上帝稱為義。所以,不會像肉體一樣死亡。因為,賜下生命的聖靈,將住在生命裏面。所以,可以享有永恆的生命。尤其,基督徒所享有那永恆的生命,跟主耶穌從死裏復活,那生命是一樣的。

 

    最後,保羅再作進一步的解釋,就是:無論基督徒所擁有那永恆的生命,或者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的生命,完全在於內住信徒生命中的聖靈。因此,保羅甚至將聖靈,稱為賜下生命的靈。可見,對於基督徒來說,聖靈是多麼的重要。所以,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必須認識聖靈、渴慕聖靈、迎接聖靈、順服聖靈。

 

    有關聖靈跟我們的關係,或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除了以上所分享這些之外,其實還有非常的多。我再進一步,舉例來作說明。例如:賜人恩賜、為我們禱告、啟示我們認識真理、使我們為罪為義審判自己、結出聖靈的果子、叫我們得以自由、成為我們的力量、賜下語言的恩賜、安慰人、激勵人、督責人、引領人、參透萬事、賜我們平安、賜我們喜樂。

 

    例子分享到這裏,我想已經足以證明,聖靈的重要性了。所以,深深盼望,我們每個基督徒的生命,不僅踏上第一步,就是信而受洗、蒙恩得救,被稱為義而已。乃是能夠邁向第二步,就是追求成聖。為了達到追求成聖的目的,我們不能再順服肉體,也就是不能再順服本姓,乃是要順服聖靈,讓聖靈來充滿、讓聖靈來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