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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充滿智慧的判決    聖詩:2 391
聖經:列王紀上3:16-28   啟應:第七篇         
                                                                    
3:16有一天,有兩個妓女來見所羅門王,站在他面前。3:17一個說:「陛下,這女人跟我同住在一個屋裏;我在家生產的時候,她在那裏。3:18我生了一個男嬰;兩天後她也生了一個男嬰。這屋裏只有我們兩個人,沒有別人。3:19一天晚上,她不小心壓死了自己的孩子。3:20她就半夜起來,趁我睡著從我身邊抱走我的兒子,放在她懷裏,然後把她那死了的孩子放在我懷裏。3:21第二天早晨,我醒來要給孩子餵奶,發現他已經死了;我仔細一看,原來那並不是我的孩子。」3:22另外一個女人說:「不!活著的孩子是我的,死的才是你的!」 第一個女人回答:「不!死的孩子是你的,活著的才是我的!」 她們就在王面前這樣爭吵起來。3:23所羅門王心裏想:「她們兩人都說活著的孩子是自己的,死的是對方的。」3:24於是他說:「給我拿一把刀來!」左右的人把刀帶進來,3:25王就下令:「把這活著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個女人,一半給那個女人。」3:26那活的孩子的母親因心疼自己的兒子,就對王說:「陛下,請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那女人好了!」 但另一個女人說:「不必給我,也不要給她;把這孩子劈成兩半吧!」3:27所羅門王說:「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第一個女人,因為她才是孩子的真母親。」3:28以色列人民聽到所羅門王這樣的裁決都很敬佩他;因為他們知道上帝賜給他智慧,能公平審斷案件。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上個禮拜所分享的信息,是有關禱告蒙應許的秘訣,所採用的經文是列王紀上卷第三章的前半段。內容提到有一天,所羅門王到基遍去獻祭,當天晚上,上帝在睡夢中向他顯現,同時應許他,不管任何需要,都可以提出祈求。結果,所羅門王並沒求長壽,也沒有求財富,更不求滅絕敵人的性命,只祈求智慧。
 
尤其,祈求智慧的目的,就是為了承擔「上帝所託付,治理百姓」的任務。當聽完所羅門王的祈求之後,上帝非常喜悅,不僅照他所求的將「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獨一無二,卓越非凡」的智慧賞賜給他,甚至連沒有求的,也都一併賜給他。
 
接下來的經文,就是剛剛所讀這段,有關「所羅門王為兩個妓女審理案件」的事件。那麼,聖經之所以記載這個事件,用意其實非常清楚,就是要證明上帝所賞賜給所羅門王的智慧,是多麼的超越、多麼的非凡,是常人所無法比擬的!
 
話說有一天,有兩個妓女前來晉見所羅門王,拜託所羅門王為他們主持公道。第一個妓女向王表明:她跟第二個妓女,兩個人住在一起,而且前後相隔兩天的時間,她們各自生下了一個男嬰。有一天,第二個妓女睡覺時,不小心壓死了自己的嬰孩,竟然偷偷的將她的男嬰給掉包了。當睡醒之後,發現嬰孩被掉包。就找對方理論,但是,對方堅決不承認。
 
由於雙方僵持不下,只好相約前來晉見國王,拜託所羅門王為她們主持公道。聽過申訴之後,國王二話不說,立刻吩咐人拿刀來,要將嬰孩切成兩半,每人分得一半,因為這樣最公平。當國王下令之後,那嬰孩真的母親,因為心疼自己的兒子,所以就對國王說:陛下,請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那女人好了!
 
然而,另一個妓女卻說:不必給我,也不要給她;把這孩子劈成兩半吧!聽完這兩個妓女的回應之後,所羅門王心裏已經完全明白。因此,再度下令: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第一個女人,因為她才是孩子的真母親。以色列人民聽到所羅門王,能夠作出這樣的裁決,都非常敬佩他,因為他們知道上帝賜給國王智慧,能夠公平審斷案件。信息分享如下:
 
1>社會底層的辛酸。
 
根據聖經的描述,這個紛爭事件中的兩個主角,身份都是妓女。當然,她們為何成為妓女,我們不得而知,因為聖經沒記載。但是,不管什麼原因,一旦淪落成為妓女,必定有其辛酸的一面。這樣的人生,其實是坎坷的;這樣的生命,其實是苦悶的。
 
尤其,不僅成為妓女,而且又各自生了孩子,更是坎坷中的坎坷;苦悶中的苦悶。怎麼說呢?因為一般家庭,正常媽媽,生下孩子,是盼望、是喜悅。但是,身為妓女,生下孩子,情境完全不一樣,乃是累贅,甚至是羞恥。尤其,因為沒有夫家,所以無依無靠,只好兩個人住在一起,同病相憐、互相依偎。
 
看到這樣的情境與處境,不僅令人感到心酸,同時也顯示一個,不管任何時代或地區,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就是看到在整個社會,在強調繁榮富庶的背後,或在可見高樓大廈的角落,總是還有一群人,是埋藏在社會的底層,或遭擠壓到社會的邊緣,他們甚至只為餬口而掙扎,就像當時那兩個妓女一樣。
 
這群人需要關心、這群人需要愛,這群人尤其需要福音。因此,我要提醒的是:在我們生活周遭,是否看到這樣的人?又,當看到之後,我們有什麼反應?置之不理?還是賦予關心?求上帝幫助我們,能夠常常扮演「好的撒馬利亞人」的角色。就是藉著具體的愛心行動,讓他們感受到溫情,甚至領受到救贖福音。
 
2>彰顯人心的醜陋。
 
這兩個妓女,際遇相同,情境類似。意思就是,不僅同樣淪為妓女,而且也都生了孩子。尤其,在沒有夫家支持、失去任何保護的狀況之下,只好兩人住在一起。命運這樣類似的兩個人,照理說應該同病相憐、互相扶持才對。殊不知,竟然彼此傷害!
 
就是其中一個妓女,因為睡覺時不小心,壓死了自己的兒子,竟然私心作祟,偷偷的將室友所生的孩子給掉包了,兩人因而起了爭執。看到這樣的情景,就讓我想起一個畫面來,就是有兩條窩在路旁,瘦骨嶙峋,幾乎餓死的狗,不知為了什麼原因,竟然還彼此互咬的畫面。真是情何以堪!
 
    另外,我又想起在很久以前,曾經從報章上看到一則新聞,就是有兩個「隨身大垃圾袋,就是全部家當」的街友,為了微薄的利益,竟然起了爭執,甚至大打出手。看了不禁感到心酸!不禁令人感嘆!人性中,醜陋的面貌,一覽無遺。
 
    兩個際遇悲慘的妓女,竟還彼此傷害;兩條快餓死的狗,依然相咬相吞;兩個淪落天崖的街友,居然還爭執、鬥毆。面對這樣的景象,請問:我們能做什麼?就任憑他(牠)們彼此傷害、相咬相吞、相互鬥毆?還是能夠付出更多的愛?來改變這樣的情境?願上帝賜給我們智慧的心,以及積極的愛心行動。
 
3>審判智慧的考驗。
 
我們都知道,在法庭或法律之前,一切講求證據,也就是所謂:讓證據說話,依證據辦案。根據這樣的原則,這個案子是十分標準「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無頭公案。因為除了事件雙方當事人之外,現場根本沒有第三者可以作證。因此,這個案子對所羅門王來說,確實是一大考驗!尤其,需要極高值的智慧。
 
    談到智慧,我們先來想想看,什麼叫智慧呢?有關智慧之奧妙,絕非三言兩語能說明白。但是,我依然試著根據部份情境與實況,來作粗淺的說明。首先,我要作觀念上的釐清,就是說知識、學問,並不等於智慧。因此,有一種狀況可能發生,就是:拿到博士學位的人,不一定有智慧。而國小畢業的人,反而充滿了智慧。所以說,知識、學問,並不等於智慧。
 
    接下來,我用例子來作說明,我們中會有一位牧者,待人、處事,非常圓融、非常有智慧。因此,中會屬下的教會,不管遇到任何問題,大概都會想到請這位牧者去處理。因為就一般眼光來看,發現這位牧者無論待人、處事,或解決問題,確實有一套!
 
    根據我近距離的觀察,發現他能看到大局,也能看到細節;他知道問題的癥結,同時能提出解決方案;他尤其瞭解人性,會顧到彼此的尊嚴,會給每個人樓梯下;協商過程各有所得,也各有讓步。所以,經由他處理的事件,通常都是圓滿落幕,不僅問題得到解決,甚至讓教會重新合一,再度興旺福音。
 
    但是,我所認識的教界同工,也有人欠缺這方面的智慧,本來沒什麼問題的教會,因為他的介入,卻鬧出問題來。本來問題不大的教會,因為他的關心,竟然一發不可收拾,甚至鬧到分裂。這位同工,角色認識不清,常常公親變事主。就是作為一個協調者,竟然選擇靠邊站,陷入立場之爭,甚至帶著血氣。
 
跟其中一方同仇敵慨,而陷入非理性的紛爭當中。最後的下場就是:三敗俱傷。這一位同工,雖然為人還算正直,但就是欠缺待人、處事的智慧。有關智慧跟知識、學問的分別,包括理論跟實例,我就分享到這裏,相信大家應該有個初步的瞭解了。
 
談到這裏,再度將話題拉回所羅門王身上。剛剛說過,面對這樁「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無頭公案,對所羅門王來說,確實是一大考驗。但是,因為上帝已經將那無人能比的智慧賞賜給他,所以我們發現,整個案件的處置過程,所羅門王已經跳脫傳統法律人所持守「讓證據說話,依證據辦案」原則。
 
乃是從心理、親情、母性的角度切入。結果,竟然作出了迅速而且正確的裁決,讓真相得以水落石出,真是令人拍案叫絕!莫怪聖經這樣記載說:以色列人民聽到所羅門王,做了這樣的裁決,都非常敬佩他;因為知道上帝賜給他智慧,能公平審斷案件。
 
因此,我們要切記!知識、學問,並不等於智慧。我再強調一次,就是拿到博士學位的人,不一定擁有智慧。反倒是國小學歷的人,可能充滿了智慧。尤其知識、學問可以靠自己努力追求,唯獨智慧是上帝所賜的。聖經箴言也告訴我們,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這個事實,已經從所羅門王的身上得到了印證。
 
    弟兄姊妹們!你期待成為一個智慧的人嗎?千萬要記得,不是靠學歷,而是靠上帝。不是靠讀其他書籍,而是憑研讀聖經上帝的話。不是去補習,或參加什麼課程。而是存著敬畏上帝的心,並且懇切的向上帝祈求,就像所羅門王一樣。盼望我們都能夠如同所羅門王一樣,抓住得智慧的秘訣,成為大有智慧的人。
 
4>大智若愚的判決。
 
    記得我小時候讀書,讀到「大智若愚」這句成語,總覺得不太明白。因為我想說:智,就是智慧;愚,就是愚笨,兩個「彼此矛盾、互相衝突」的詞彙、情境,怎麼會湊在一起呢?後來,年紀漸長,閱歷漸多,才慢慢的體會。尤其讀到聖經,特別看到所羅門王審理的案件之後,大智若愚的意涵,終於明白了。
 
因為根據聖經的描述,我們可以得知,當所羅門王面對這一樁「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無頭公案時,他二話不說,立即令人拿刀來,要將活著的那嬰孩,一刀切成兩半,每人分得一半。看到堂堂一個君王,會作出這樣的裁決,不嚇一跳才怪。
 
因為,嬰孩,又不是西瓜,怎麼可以這樣切!也不是豬,怎麼可以這樣殺?真是令人不解!所羅門王這樣的舉措,跟「愚蠢至極」的莽夫,簡直沒有兩樣。他所下的指令,真是讓人急到跳腳,甚至讓人嚇出一身冷汗!但是,當我們從結果來看的時候,
 
我們將發現,事實並非如我們所想像。因為在所羅門王,下這指令的背後,其實所隱藏著的,是極為高超、極為深遠,無人能比擬的大智慧。確實是高招!真令人拍案叫絕!嘖嘖稱奇!所以,我才形容說,這是確實一樁「大智若愚」的判決。
 
5>王得尊崇神得榮。
 
經文第二十八節,這樣記載說:以色列人民,因為聽到所羅門王作這樣的裁決,就都非常敬佩他;因為他們知道上帝賜給他智慧,能公平審斷案件。顯然,當這個令人「束手無策」的無頭公案,經過所羅門王智慧的審判,使得事實真相水落石出之後,以色列眾人不僅敬佩國王,同時也知道上帝賜給了國王智慧。
 
顯示:因著所羅門王智慧的判決,不僅為百姓分辨是非,讓公義得以彰顯,而且國王獲得百姓的尊敬,甚至讓上帝寶貴的聖名得享榮耀。一般來講,一件事若能雙贏,就已經不錯了。但是這個案子,經所羅門王審理之後,所帶來的結果卻是多贏。
 
至少,是非、公義得以彰顯,國王獲得人民尊敬,上帝聖名得享榮耀。所以,我稱之為三贏,或多贏。盼望我們都能如同所羅門王一樣,得著從上帝而來的智慧。尤其,凡事經過我們處置之後,不是帶來傷害,而是帶來祝福,尤其帶出多贏的結果。就是是非、公義得以彰顯,自己獲得他人尊敬,上帝聖名得享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