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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題:作有福的人
主講:方麗慧牧師
經文:詩篇119:1-8
 
引言
 
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復活節,復活節是基督教不可忽視最重要的節期。基督教的信仰談到「耶穌基督的復活」,是與所有的宗教不同的地方。所以相信耶穌基督從死復活是信徒信仰的根基,是福音主要的內容,是罪人得救的條件,是受洗主要的涵義,也是耶穌是神的憑據。
 
耶穌受死、埋葬後的第三天從墳墓中復活,並讓多馬這個多疑的門徒來檢視祂的釘痕(約20:27)。多馬摸到耶穌的傷口,終於相信耶穌復活了,就稱耶穌“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今天我們坐在這裡的基督徒都是有福,因沒有看見耶穌就信了。這裡在告訴我們聖經提及的是甚麼人是有福的,不是得著甚麼福。這與世上的人所講的福不一樣,一般人講到「有福」時,都放在今生看得見的;能活得多長壽、有多少子孫、有多少錢,那就是福,其實也沒錯。聖經裡也沒有反對這樣的說法,不過聖經要我們更明白的是什麼人是有福的,什麼才是真正有福。
 
   整本聖經講到“有福”的經文很多,其中詩篇119篇是很特別的詩,作者刻意將希伯來22個字母順序,分為22段,每段8節,全篇總共176節。整篇詩篇圍繞在八個同義字去形容神的話:(一)律法(二)法度(三)律例(四)訓詞(五)命令(六)判語(七)話語(八)應許。這8個名詞幾乎出現在每一節經文。這篇的焦點是在『神的話』這主題上。內容是指引我們,神的話是成為神眼中一個真正有福正確的路徑。
 
今天我們的信息的主題是在第一段1-8節,作(成為)有福的人。首先我們先明白聖經對“有福”的看法。
 
一、有福的定義(1-3)
 
   經文1-3節連續說幾次“這人便為有福”,這裡的有福與耶穌在登山寶訓八福(太5:3-11)中的“有福”是同樣的詞。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虛心的人有福了。意思是說一個有福的人會遵行耶和華的律法,他會是謙卑、清心等等的人。這樣,論有福時是指一個真正的信徒所應有的態度,願意接受上帝要求的人。有福不是描述心理的想法,而是介紹一個實際的情況。
 
申28:1-2說: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這以下的福必追隨(追上),臨到(發生)你身上。 對基督徒來說,遵行上帝的話是有福的條件,福就要追上,發生在我們身上。
 
   聖經對有福的定義,關鍵在遵行上帝律法的結果,不是求來的。這是與一般人的思想和觀念完全相反。要如何遵行上帝的話呢?在1-3節也告訴我們遵行的原則,也就是作有福的人的原則。
 
二、有福的原則(1-3)
 
 經文1-3節有「因為」…「所以」節奏,「因為」有一個行動或是原則,「所以」   就帶來有福。
 
   A. 用正確的態度—「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v.1)。
有福的人的原則之一是遵行耶和華律法必須行為完全。行為-指方式,態度,亦是一種生活的模式。「完全」-指完美的、無可指責,正確的態度。「遵行」是實行。「律法」在原文是教訓和啟示,指的是上帝的教導。整節的意思是因為在生活中、用正確的態度實行上帝的教導,所以這人便為有福。
 
要成為有福的人,一方面要明白上帝的教導,一方面要用正確的態度來遵行。如:十誡的第四誡“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這誡命有兩個重要的詞“守為聖日”和“定為聖日”。“守為聖日”是要人記得安息日,是分別為聖的日子。“定為聖日”安息日是上帝所設立分別為聖的日子。因遵行將安息日分別為聖,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之日。
 
七日的頭一日,耶穌基督按照上帝的話復活了,從此以後改為主日守為聖日,為紀念主的復活。耶穌親自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2:27)。所以整體敬拜的時間可因信徒的情況來制定,像我們的教會為在主日真的無法聚會的會友在週三晚上加一堂禮拜。重點不是哪一日為主日,也不是每個主日都來聚會,而是用正確的態度來遵守主日。守主日敬拜不是想來就來,也不是例行公事或履行宗教儀式,乃是分別出來的,並且要用耶穌說的心靈和誠實的態度來敬拜上帝。用完美的行為來遵守主日,耶和華就賜福與主日。
沒有人能夠完美、完全、沒有缺點,但上帝卻讓我們這不完美的人、不完全的人能夠成為有福的人。原因就在對於祂的話語,若能聽、能守、能行,他就是行為完全的人,這人就能成為有福的人。
 
   B. 用全心來尋祂—「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v.2)。」
遵守是聽從,法度原意是見證,『遵守神的法度』就是要一生聽從上帝的話將上帝的話見證出來。如:孝敬父母、丈夫要愛妻子、妻子要順服丈夫等。當我們按上帝的話一生去遵守,我們就是一個有福的人。不只我們婚姻家庭會幸福快樂,同時從我們的生活見證,讓人看見我們的上帝。
 
    如何明白祂的法度呢?這裡講到一個動詞「一心尋求」祂,「一心」是全心,意志的抉擇;「尋求」尋找,詢問。一心尋求祂,我們讀經不是去尋找聖經的知識,而是專心尋求上帝的心意。
 
   我們要全心的去研討、尋求上帝祂的心意(如:家庭婚姻的法度,倫理道德的法度、待人處事的法度、事奉的法度等等),按著祂的法度去謹守,而不是隨著時代而改變。
 
    當我們用全心去研討祂的法度時,並決心將神的法度行在生活中,就是在為一個所經歷的事實作見證,這時就是向人反映出上帝的道,也就是將上帝的話證明出來。這人是有福。
 
   3. 用敬虔的心態—「這人不作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3)。」
   「非義的事」指不公不義的事、得罪人的事、言語或行為的不義。「作」是實行,製造之意。當我們在遵行神的旨意時,有時會受到攻擊,也不一定所有的人都贊同,這時更應該堅持用「敬虔」的心,按著上帝的心意去做,不要去反擊,以致製造出不義的言語或行動出來,特別在教會。「這樣的人不製造壞事,他們只走上帝的道路,所以有福啊!。」
 
   有福的原則必須生活中以用正確的態度來遵行上帝的話,全心尋求上帝的心意並見證出來,用敬虔的心態堅持在神的道路上。
這些原則要如何達到呢?接著詩人在4-8節,告訴我們秘訣。
 
三、有福的秘訣(4-8節)
 
1. 態度—殷勤和堅定(4-5)
「耶和華阿、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4-5)。」
 
   在4節說到「訓詞」訓誨,責備(糾正的教導),「吩咐」下令,任命。這個訓詞是一定要做到的。我們都有經驗,當做錯要被糾正是不容易,所以需要「殷勤」盡相當大的力量去遵守。這裡看到詩人明白要能去遵守祂的訓誨,不是容易的事。第五節,詩人作了一個禱告:「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行事堅定」,意思是我在遵守這訓誨時,能用正確的方向,很穩固的遵守你的律例。律例是指“銘刻”下的律法,“以便傳留後世為證,直到永永遠遠”。
 
   謹守神的訓誨在態度上要殷勤,並要穩定的,堅持的,不管有任何的困難,都要靠主走完這條永生的道路。如此就能作個有福的人。要如何堅定的走呢?
 
2. 作法(6-8)—
a. 要重視神的話為權威: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v. 6。」
看重:重視,注視,注意。「命令」這個字強調所說之話滿有權威。對上帝一切的命令、誡命要重視為權威,不要輕慢。當我們如此行,就不至羞愧。不至於困窘、失望的意思。
     
b. 要學會神的話為公平: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v.7。」 
學了有繼續學的意思,詩人說他繼續在學,上帝公義的判語。「公義」解釋作「公平」,判語是上帝的法則。當學會了上帝公平的法則,就能用正直的心稱謝上帝。當我們學了上帝的法則是最公平,不管我遇到任何的境遇,就不會埋怨上帝,會用正確,公正的言詞,來稱謝,讚美上帝。像約伯在最痛苦中仍能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該稱頌的。」因他學了上帝公義的判語、所以能用正直的心稱謝祂。
 
c. 要守護神的話為存活: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v.8。」
   「守」是守護,看守的意思。「律例」是被制訂的法規,法令,條例,這是有約束力與永久性。詩人對上帝的話是用守護的心,將上帝的話能完整的保留下來。原因是守護上帝的律例,是為不被神丟棄。守護上帝的話是將上帝的話完整的傳給下一代,使他們能完整的遵行上帝的話,使我們和我們的後裔不被上帝丟棄,得以存活。申命記30:19說:“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耶穌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我們要守護神的話,未來在耶穌的審判台前,使我們和我們的後裔都可以存活。
 
結論
 
要作一個有福的人,首先必須重視上帝的話像權威,要學習上帝的法則是公平的,也要好好守護上帝的話,這樣才能用正確的態度,全心的尋祂,和敬虔的心態來遵守上帝的律法。
美國的16任總統林肯(Abraham Lincoln)論到聖經時這樣說:「我信聖經是上帝給人最好的禮物。從救主而來的一切好處是藉著聖經傳給我們的。我勸你憑理性或信仰,儘量抓住這書的一切去遵行,這樣,不論生死,總會叫你做一個蒙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