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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救贖大功已完成      聖詩:115 356 388
聖經:約翰福音19:23-30   啟應:第 四十七 篇
                                                                               
19:23兵士把耶穌釘十字架後,拿他的外衣分為四份,每人一份。他們又拿他的內衣;這件內衣沒有縫線,是用整塊布織成的。19:24所以,兵士彼此商量:「我們不要把它撕開,我們抽籤,看誰得著。」這正應驗了聖經上所說的:他們分了我的外衣,又為我的內衣抽籤。兵士果然做了這樣的事。19:25站在耶穌的十字架旁邊的,有耶穌的母親、他的姨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19:26耶穌看見他的母親和他所鍾愛的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瞧,你的兒子!」19:27接著,他又對那個門徒說:「瞧,你的母親!」從那時起,那門徒接耶穌的母親到自己的家裏住。19:28耶穌知道一切事都成就了,為要應驗聖經上的話,就說:「我口渴。」19:29在那裏有一個壺,盛滿著酸酒;他們就拿海綿浸了酸酒,綁在牛膝草的桿子上,送到他唇邊。19:30耶穌嘗過後,說:「成了!」 於是他垂下頭,氣就斷了。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今天是主耶穌受難的日子,我們再一次聚集在這裏,藉著守聖餐與主同桌,來紀念並體會主耶穌為我們所受的苦。這樣的一個禮拜,以及守聖餐的儀式,對我們來說,盼望不只是形式上多一次聚會而已,乃期待能夠再一次激勵我們的心,讓我們能夠更深刻的體會,主耶穌為了承擔我們的罪,所承受那極深、極重的苦。
 
    甚至進一步,將這樣的體會、這樣的感動,轉化成為決心與行動。就是決心效法主耶穌的樣式,在個人生涯當中,不再單為自己而活,乃是能夠為別人而活。甚至像蠟燭一樣,燃燒自己、照亮別人。讓主耶穌為我們「流血、捨命」這種無比的愛,能夠繼續從我們身上散發出去,讓今年的受難週、復活節,過得更有意義。
 
    剛剛所讀這段經文,是描述主耶穌被釘上十字架之後,發生在十字架下的一些情境。根據這段經文,我要分享幾點信息:
 
1>抽籤分衣的省思。(v23-24)
 
經文第二十三節到二十四節,這樣記載說:兵士把耶穌釘十字架後,拿他的外衣分為四份,每人一份。他們又拿他的內衣;這件內衣沒有縫線,是用整塊布織成的。所以,兵士彼此商量:我們不要把它撕開,我們抽籤,看誰得著。這正應驗了聖經上所說的:他們分了我的外衣,又為我的內衣抽籤。兵士果然做了這樣的事。
 
在這段經文當中,點出了一個重點,就是強調預言的應驗。有關「預言應驗」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因為聖經確實是這樣預言,如今也確實照預言應驗。然而,除了預言應驗之外,我還要針對「士兵抽籤分衣」這件事,提出一些感想,來跟大家分享。
 
    根據聖經的描述,當時押解主耶穌的,總共有四名士兵。根據當時的慣例,犯人的衣物,屬於士兵的福利。另外,根據慣例,猶太人身上通常有五件衣物,就是鞋子、頭巾、腰帶、裏衣、外衣。那麼,這四個兵丁,要分五件衣物,便分為兩個階段來進行。
 
    第一階段,先挑出四件,藉由抽籤來決定誰分得哪一件。第二階段,再針對所剩下那一件所謂「沒有縫線」的內衣,透過抽籤來決定得主。那麼,針對士兵分衣服這件事,我們來想像一下那畫面,就是為了擔當世人的罪,主耶穌正在十字架上受盡苦楚。然而,十字架下的士兵,竟然能夠無動於衷的抽籤分主耶穌的衣服。
 
這是何等諷刺、不協調的畫面。尤其,兵丁最後藉由抽籤來決定得主,那一件「沒有縫線,用整塊布織成」的內衣,根據傳說,是由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親手織成的,就是送給主耶穌,作為出去傳道時最後的禮物。這個傳說如果屬實,則更叫人感到痛心。
 
2>深深愛主的婦女。(v25)
 
經文第二十五節,這樣記載說:站在十字架旁邊的,有耶穌的母親、他的姨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四卷福音書都不約而同的記下,在十字架旁那幾個婦女的名字。包括這段經文,當然也不例外。
 
就是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還有她的姊妹撒羅米,也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與約翰的母親。以及曾經被七個鬼附在身上,主耶穌醫治了她,那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我們都知道,在當時的猶太社會裏,婦女跟小孩,完全沒有地位可言。正如統計人數時,只計算男人,婦女跟孩子不予計算,就是一個具體的證明。
 
但是,在這當中,我們卻發現一個反常的現象,就是這幾位婦女的名字,竟然一直被記載在聖經當中。這代表什麼意義呢?就是代表這件事非常重要,所以不得不記錄下來。所謂重要,指的就是她們擁有一顆深深愛主的心。因為那個時候連門徒都離去了,但是這幾位婦女,依然不離不棄,依然一路跟隨。這幾位婦女,雖然沒有學問與地位,但是愛主心、愛主的精神,值得我們效法。
 
3>善盡孝道的耶穌。(v26-27)
 
經文第二十六節至二十七節,這樣記載說:耶穌看見他的母親和他所鍾愛的門徒(約翰)站在旁邊,就對他的母親說:母親,瞧,你的兒子!接著,他又對那個門徒(約翰)說:瞧,你的母親!從那時起,那門徒(約翰)接耶穌的母親到自己的家裏住。看到這一幕,就是主耶穌最後,為母親所作的的安排,就不禁令人鼻酸!
 
我們可以想像,此時此刻的主耶穌,內心的掙扎,應該是暨深且重。因為一方面,為了完成上帝所託付的使命,十字架是一條不得不走道路。但是,另外一方面,面對生養他的母親,這份生養之恩、撫育之情,如何割捨得下?怎能如此一走了之?
 
俗語說:忠孝難兩全。意思就是古時候所謂投筆從戎、報效國家,跟留在身邊,孝順父母,這兩樣往往無法兼顧,必須有所取捨。當時主耶穌就是面對種難處。暨走不開,又不得不走,在兩難之中,唯一能做的,就是為母親作最好的安頓。即託付給所愛的門徒,讓他來負起照顧、孝順的責任。主耶穌在孝道上留下了美好的榜樣!
 
4>以血肉之軀受釘。(v28)
 
經文第二十八節,這樣記載說:耶穌知道一切事都成就了,為要應驗聖經上的話,就說:我渴了。在這當中,我特別要強調的,就是主耶穌所說「渴了」這句話。我們都知道,口渴是人生理上的自然反應。因此,只要知覺正常的人,都會有飢餓或口渴的感覺。
 
曾經有不相信主耶穌復活的人,針對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件事,提出各種錯誤的解釋。我舉其中一個例子,他們說:既然主耶穌是全能的神,那麼當祂受釘那一刻,也可以金蟬脫殼啊!就是留下一個空的軀殼在十字架上,整個有靈魂的人就脫身了啊!
 
所以,根本不會覺得痛。這樣的說詞,是毫無根據的猜測,也是對「主耶穌的受死」這件事,最大的污辱。實際上,在十字架上受釘的耶穌,乃是以跟你我一樣的肉體之驅被釘的。祂說「我渴了」這句話,就是最有力的證據。因此,為了替贖我們的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承受釘痕、槍傷等,忍受了常人所無法忍受的痛楚。
 
5>救贖大功已完成。(v29-30)
 
經文第二十九至三十節,這樣記載說:在那裏有一個壺,盛滿著酸酒;他們就拿海綿浸了酸酒,綁在牛膝草的桿子上,送到他唇邊。耶穌嘗過後,說:「成了!」 於是他垂下頭,氣就斷了。經文特別提到中,有人用所謂酸酒或醋給主耶穌嚐,這是當時慣用的麻醉劑或止痛劑。目的是為了減輕受刑人的疼痛!
 
然而,在這段經文當中,我特別要強調的就是,主耶穌說「成了!」這句話。成了!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正式向世人宣佈:上帝救贖人類的大功已告完成!同時,也表明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這件事,是成功的,不是失敗的。很多時候,屬靈與屬世的世界,對於成敗的認定標準,往往非常不一樣的。
 
屬世的世界,所強調的,大概都是獲得。獲得越多,就表示成就越大。因此,不斷的爭取、不斷的搶奪,不斷強調擁有。然而,在基督信仰裏面,所強調的,往往是捨棄,往往是付出。所以,願意不斷的犧牲,不斷的奉獻,不斷的分享,不斷的付出。
 
那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這件事,就屬世的眼光來看,是徹徹底底的失敗,因為連生命都沒了。但是,在上帝的眼中,在基督信仰裏,其實是成功的。因為,耶穌基督犧牲一人的生命,卻挽回了千千萬萬人的生命。尤其,成就了上帝救贖世人的偉大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