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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彰顯上帝的公義    聖詩:273 394

聖經:民數記3101-12   啟應:第 二 篇

3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31:2 「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後來要歸到你列祖那裏。」31:3 摩西吩咐百姓說:「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31:4 以色列眾支派中,每支派要打發一千人去打仗。」31:5 於是從以色列千萬人中,每支派交出一千人,共一萬二千人,帶兵器預備打仗。31:6 摩西就打發每支派的一千人去打仗,並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去;非尼哈手裏拿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31:7 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31:8 在所殺的人中,殺了米甸的五王,就是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31:9 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並將他們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財物都奪了來,當作擄物,31:10 又用火焚燒他們所住的城邑和所有的營寨,31:11 把一切所奪的、所擄的,連人帶牲畜都帶了去,31:12 將所擄的人,所奪的牲畜、財物,都帶到摩押平原,在約旦河邊與耶利哥相對的營盤,交給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以色列的會眾。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

 

    讀到這一段經文,看到這一個事件,就想起民數記第二十五章十六節到十八節的記載。民數記第二十五章十六節到十八節,是這樣記載的,就是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毗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這哥斯比,當瘟疫流行的日子,因毗珥的事被殺了。」

 

    因此,很顯然,本章經文所記載的事件,就是民數記第二十五章十六節到十八節所記載,有關上帝指示摩西,當帶領以色列百姓向米甸人報仇的實現。換句話說,先前,上帝吩咐摩西,應該找機會向米甸人報仇。如今,時機已成熟,上帝再度吩咐摩西,要實現先前所給,有關「向米甸人報仇」的吩咐。

 

    這個擾害米甸人、消滅米甸人,或向米甸人報仇的行動,上帝指稱:好在米甸人身上為以色列人報仇,或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這個報仇的行動,顯示:公義的上帝,向邪惡的人所施行的審判。上帝這個吩咐、這報仇的舉動,正好符合詩篇,第九篇第八節所說:祂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審判萬民。

 

    話說,米甸人。根據創世記第二十五章第二節的記載,我們可以得知,米甸人是亞伯拉罕另一個妻子,叫作基土拉所生的兒子米甸的後裔。他們跟以掃的後裔以東一樣,成為以色列百姓的世仇,就是一直以來,都跟以色列百姓為敵。這樣的狀況,就屬靈上的意義來說,無論以東或是米甸,都是屬血氣的象徵。

 

    民數記第二十五章告訴我們,米甸人如何以色誘的詭計,來侵擾以色列百姓。這一章則告訴我們,上帝如何吩咐以色列百姓起來擊殺他們,免得將來再度陷入他們所籌謀色誘的網羅中。這件事,是報仇,也是審判,更是象徵對罪惡的清除。接下來,我要根據這段經文,提出八點信息,來跟大家分享。

 

1>上帝啟動的聖戰。

 

    根據經文第一節到第二節的記載,我們可以非常清楚的得知,這一場跟米甸人的爭戰,百分之百是由上帝所啟動的。然而,上帝為何會吩咐以色列百姓,啟動這一場戰爭呢?上帝之所以吩咐以色列百姓,啟動這一場戰爭,來消滅米甸人,就是以色列百姓跟米甸人,原本是素無恩怨的。但是,米甸人卻接受巴蘭的詭計,藉著色誘來陷害以色列百姓,使得以色列百姓大大的得罪了上帝。

 

    所以,上帝才吩咐以色列百姓,藉著這一場聖戰,來向他們施行報復,也就是針對他們的罪行施行審判。我們都知道,上帝是慈愛的上帝。因此,祂是喜愛和平的。但是,上帝同時也是公義的上帝。所以,祂厭惡罪惡,甚至不能容忍罪惡。為了清除罪惡,為了保護選民,祂才啟動這一場聖戰。

 

    因此,上帝啟動這場戰爭,不是惹事生非、製造事端,不是霸權心態、刻意侵犯他人。而是為維護公義、為清除罪惡。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效法上帝,維護公義、清除罪惡的精神。尤其,要隨時儆醒,要萬全準備,無時不刻,參與除罪的聖戰。

 

2>神與子民共榮辱。

 

    有關跟米甸人爭戰,或向米甸人報仇這件事,根據經文第二節的記載,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很顯然,上帝之所以啟動這場戰爭,是因為以色列百姓,受到米甸人的攪擾、誘惑,以至於得了罪上帝。為了這件事,來報一箭之仇。但是,經文第三節的說法,卻跟第二節不太一樣。

 

    經文第三節,是這樣記載的,就是:摩西卻吩咐以色列百姓,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同樣一個戰爭是事件,第二節提到為「以色列百姓」報仇。但是,第三節卻說是為「耶和華」報仇。為什麼同一個事件,會有兩種不同的說法呢?到底問題出在哪裏?

 

    其實,道理很簡單。這樣的描述,就是在告訴我們,以色列百姓的仇恨,就是上帝的仇恨。既然,以色列百姓的仇恨,就是上帝的仇恨。那麼,上帝跟祂的子民,其實是榮辱與共的。所謂榮辱與共,就是:我們的羞辱,就是上帝的羞辱;我們的榮耀,就是上帝的榮耀。因此,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言行舉止要特別小心,要力求讓上帝的名得榮,不是使上帝的名蒙羞。

 

3>共同體並肩作戰。

 

    經文第三節到第五節這樣記載,摩西吩咐百姓說:「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從以色列眾支派當中,每支派要打發一千人去打仗。」於是從以色列千萬人中,每支派交出一千人,共一萬二千人,帶兵器預備打仗。顯然,這一場為以色列百姓報仇,或為上帝報仇的聖戰。不是由幾個支派參戰而已,而是每個支派都有代表,且人數都是一千人。

 

    顯示:上帝的選民,這十二個支派,不再是個別行動,而是成為一個共同體。所以,當面對戰爭時,不是單打獨鬥,而是大家聯合起來,組成聯軍來參戰。這件事也提醒我們,讓我們得知教會本身,就是一個共同體。因此,當我們面對屬靈爭戰的時候,不是由少數人代表去爭戰,應該全體總動員,一起參與這場聖戰。

 

4>上帝喜悅的器皿。

 

    我們每個人,對罪所採取的態度,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影響是重大的。不僅影響到周遭的人,甚至影響國家、社會,尤其影響到自己的未來。話說,非尼哈曾經以聖潔的義怒,治死公然犯罪的一對男女,因而讓上帝的施行審判的瘟疫止息。因此,在這一場聖戰當中,摩西除了從每個支派當中,各呼召一千人出來參戰之外,特別將聖所的器皿和號筒交給非尼哈,讓他一同出去打仗。

 

    當聽到上帝的吩咐之後,非尼哈就照著去執行。結果,這一場爭戰下來,不僅殺了所有米甸男丁,和米甸的五個王,同時也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因為巴蘭是這整樁悲劇的罪魁禍首。在這當中,我要強調的就是,在這一場由上帝所啟動的聖戰當中,摩西特別指明讓非尼哈參與事奉。顯然,非尼哈是上帝所喜悅,上帝所重用的器皿。深盼,我們也能像非尼哈一樣,成為上帝所喜悅的器皿。

 

5>別於傳統的聖戰。

 

    經文第六節提到⋯⋯並大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去。非尼哈手裏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我們都知道,一般傳統的戰爭,就是拿著兵器、憑著武力,上戰場去參戰的。哪有人帶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如果客觀來分析,吹大聲的號筒,在戰爭中還可以做為發號司令的用途。但是,聖所的器皿,到底能作甚麼用途?好像一點用處都沒有。

 

   但是,根據經文所記載,擺在眼前的事實,非常清楚。就是摩西吩咐非尼哈,帶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上戰場去。那麼,根據非尼哈上戰場時,所攜帶的物品,我們可以得知,這是一場有別於傳統的戰爭。就如同以往,以色列百姓上戰場時,扛著約櫃同行,道理其實是一樣的。顯示:這是一場倚靠上帝的聖戰。

 

    這是非常特別的,或許一般人無法理解,但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不僅須要徹底明白,同時應該作好萬全的準備。上帝為我們所預備的裝備,記載在以弗所書第六章,就是上帝所賜全副的軍裝。因此,當我們從事屬靈爭戰時,應該有別於傳統的戰術。就是穿上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才能在這場爭戰中站立得穩並得勝有餘。

 

6>誘人入罪的結局---米甸。

 

    雖然被罪誘惑的人也有錯,但是那以邪惡的意圖,故意讓人陷入罪中的人,更無法免除應受的刑罰。這段經文所記載的事件,跟巴力·毗珥事件有關。所謂巴力·毗珥事件,就是原本摩押人與米甸人,企圖利用巴蘭的咒詛,來破除以色列人的力量,並且將以色列人趕離他們所居住的土地。卻因為上帝的制止,計謀終告失敗。這事之後,巴蘭並未死心,繼續提供更惡毒的計謀。

 

    就是利用女性,來引誘以色列百姓。後來,米甸人聽從巴蘭的詭計,果然引誘以色列百姓,跟她們行淫亂和拜偶像,導致發生了二萬四千人,因為受審判而死於瘟疫的慘劇(民數記二十五章)。此處,上帝吩咐摩西,藉著聖戰來消滅米甸人,作為對米甸人的報仇與審判。果然,米甸人在這場戰爭中,遭到徹底的敗亡。

 

    顯示:誘惑上帝的百姓,讓他們在肉體和屬靈上陷入淫亂的,終將招致上帝嚴厲的審判。我們不得不引以為鑑!

 

7>誘人入罪的結局---巴蘭。

 

    談到誘人入罪的結,剛剛所談的是米甸人。接著,要談的是巴蘭這個人。因為上帝出面制止,導致巴蘭無法在巴勒面前咒詛以色列人,因而未能獲得巴勒答應給他的重賞。為此,他心有不甘。所以,再度使用卑鄙的手段,就是教米甸人使用婦女,來引誘以色列人行淫,並迷惑他們去拜米甸人的偶像---巴力·毗珥。

 

    巴蘭這個人,上帝給他非常特別的恩賜,他完全知道上帝是擁有權柄與能力的神,卻不將上帝當獨一真神敬拜、事奉。利之所趨,寧可選擇抵擋上帝,勾結米甸人,做出陷害以色列百姓的惡事。所以,其結局就是跟米甸人一樣,一同被殺而身亡。巴蘭人生的結局,非常清楚,就是跟著他的罪行一同滅亡。

 

8>恩賜應謹慎使用。

 

    根據經文所描述,很顯然,上帝賜給了巴蘭,對靈界的事,特別敏感的恩賜。但是,令人感到遺憾的,就是:因為他財迷心竅,貪圖利益,跟摩押王、米甸王勾結,不僅沒有將恩賜,好好用來成就上帝的心意,反而用來圖謀私利,甚至使人偏離上的、抵擋上帝,才導致跟米甸人同歸於盡,這種悲慘的人生結局。

 

    這件事,非常嚴肅地提醒我們,凡是擁有恩賜的基督徒,應當特別謹慎使用。上帝賜給我們屬靈的恩賜,有非常清楚的目的,就是為了建造教會、為了榮耀上帝、為了領人歸主、為了祝福萬民。千萬不能利用恩賜,來作為自我炫耀,甚至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否則,很有可能遭到和巴蘭一樣的下場。因此,屬靈恩賜務必要謹慎使用,就是用在合上帝心意的地方。